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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明通宝到底于何时铸行,多年来一直没有定论,至今泉界争议犹多。据史籍记载,大明通宝的铸期有多种说法:洪武年铸说;嘉靖六年铸说;隆庆年铸说;万历年中铸说;南明鲁王铸说。历年来经过泉家学的不懈探讨研究,如今洪武、嘉靖、隆庆三朝铸造之说基本已可持否定态度。  相似文献   
2.
沈刚 《史学月刊》2015,(2):22-29
秦代编制作徒簿的机构有授予方的司空和仓,但二者分工不同;接收方包括库、田官、畜官、少内、属乡等。作徒簿分为临时付受与月度统计两种。秦代各级地方机构对刑徒管理的分工为:郡提出指导原则,县掌握本县刑徒的数据,县属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在当时人的观念中,徒隶是一个阶层的泛称,但在司法行政文书中则有特定的内涵,司寇不包括在内。  相似文献   
3.
淮建利 《史学月刊》2007,(11):37-45
宋朝的配军制度,是建立在配隶法基础上的强制罪犯充军的集兵制度,是宋代兵制中于募兵制之外又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配隶法自宋初实行以后,逐步成为一个内容繁杂、适用于各种犯罪的刑种。两宋时期的厢军是配军数量较多的军种,配军不仅集中分布在厢军的牢城营,而且在厢军其他重役军分和一般军分中都有较多分布。由于配隶法适用范围的泛化和枉法滥配现象的大量存在,宋朝牢城等配军军分的溢额成为一种常态,配军数量十分庞大。宋统治者之所以将罪犯配隶充军,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直接控制一批能够服兵役和劳役、随时听候国家调遣的人力资源,配军的存在也因此具有了其自身的社会经济价值和军事价值。  相似文献   
4.
胥兆梅 《民国档案》2004,(3):22-25,39
1927年,瑞典博士赫文斯定拟率队赴西北考察,中国学术团体协会为维护主权起见与之协议合作,组织西北科学考察团赴新考察,取得了发现恐龙化石等重大科考成果,但也招致地方人士的强烈反对。有关此次考察史料,本馆所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已刊出部分,现将其余相关史料刊出,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5.
6.
李鑫 《文物天地》2023,(12):34-37
明代,固原为“九边”重镇之一,三边总督府又设在固原。在军事防御方面,固原城发挥巨大作用,明代朝廷下令修筑固原城,这一事件记录在了《重修镇戎城碑记》上。另一块碑名为《金兴定三年地震碑记》,与《重修镇戎城碑记》颇有渊源。两块碑印证了固原城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7.
黄德宽 《史学集刊》2003,(2):102-104
隶定古文始于汉代。伪孔安国《尚书序》对隶定古文的起因有明确记述。《序》曰:“至鲁共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一《序录·注解传述人》所记大体本此,并指出壁中所得之书有《礼》、《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博士孔安国以校伏生所诵,为隶古写之。”陆氏又于卷三之《尚书音义》上注曰:“隶古,谓用隶书写古文。”这些记载基本反映了“隶定古文”这个概念的由来。楷书通行之后,以楷书转写古文也称为“隶定”,所以一般学者所称的“隶定古文”实际上即指用隶书或楷书笔法转写的古文。“隶定古文”虽然是始于用隶书写定的孔壁先秦古文典籍,但是真正的孔氏隶古定体经书我们已无缘见到。传世的隶定古文情况相当复杂,有的是后人据传抄古文而隶定,有的是由隶古定本辗转流传而来,有的则是来自对新发现的古文资料的隶定(如汲冢古书),也有的是取自后人所仿写的古文的资料。历代字书、韵  相似文献   
8.
根据党项人正处在宗族如林的社会特点 ,很自然地吸收了汉族按辈分定字命名的族谱文化 ,因而从其名字里找出了他们的辈分关系 ,从而纠正了被认为是继迁之昆弟的六人为继迁之从父。  相似文献   
9.
读了季羡林先生的《为胡适说几句话》一,引起我对胡适先生的几点回忆。  相似文献   
10.
“苟”与“苟”本是两个形、音、义皆不同的字。由于隶定之后,字形相近,而“苟”字又在传世典籍中鲜有用例,故二字混而不别。“”本是“苟”的古文异体,亦被误认为是“苟”的异体,并因此由不同角度讹变出不同的字形。本文力图阐明“苟”、“苟”混而不别及相关异体产生的原因由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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