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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思立是北宋中期深受神宗皇帝器重的一员骁将。他两度活动于静宁:一是治平四年(1067)跟随郭逵上陇平定党令征叛乱并修筑治平寨有功,被提拔担任治平寨主;二是熙宁四年(1071)任德顺军知军事后对包括今静宁县境在内的德顺军进行管辖,并带领德顺军将士协助王韶开拓熙河一路。后为河州首任知州,于熙宁七年(1074)二月战死踏白城。本文通过对景思立以荫补官和担任治平寨主两事的分析,否定了明人赵时春关于其"以兄思忠荫"的错误观点,认为景思立是以父荫补官的,《宋史·景思立传》中"以荫"即是"以父西上阁门使(景)泰荫"的简说;推断景思立以父荫补官和担任治平寨主是不同时期的事情,他的父亲景泰卒亡和他获得荫补资格大致在皇祐二年至至和二年(1050~1055),所获荫补资格为小使臣列的右班殿直或稍低的的三班借职、三班奉职,而治平四年(1067)"主治平寨"时的武阶大约在东头供奉官至内殿崇班间,很可能为内殿崇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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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特有产物 ,虽然他们自身失去了生育能力 ,但传统等因素又很难容忍其无后代 ,因而宦官养子亦势所必然。为了保障宦官队伍后继有人 ,宋朝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 ,既要限制其人数过分增加 ,又要保障宦官集团的既得利益。其中允许宦官荫补子孙便是其重要特权之一。应该说 ,宋代宦官荫补的法律条文相当严密而烦琐 ,除特殊情况外 ,多按章办理 ,这也是宋代无汉、唐、明等王朝出现的宦官之祸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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