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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村花地的康家产业——“康园”,包括康有为的别墅及其祖父购置的“小蓬仙馆”。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政变起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历经60年时间,先后有两次当逆产抄没充公,又两次归还,康家后裔又两次申请办理业产契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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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芳村大策直街166号卜姓住户的翠林园门前(即原观音庙旁)墙角一侧嵌有麻石古碑一块。碑高140厘米、宽80厘米、厚12厘米、阴刻楷书,面貌完整,立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十一月二十五日,为一宗历时两年(1897—1898)的外来士绅与当地乡民争夺花地花果经营管理权益而相互状告的诉讼案结。文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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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1888年12月10日),康有为以一介微不足道的荫生资格,第一次向光绪皇帝上奏了一篇长达五六千字的《为国势危蹙祖陵奇变请下诏罪己及时图治折》(即《上清帝第一书》),请求改良政治,以挽救世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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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广州市原芳村区地名的地域文化特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芳村地处广州西南部,为广州市原八大城区之一,2005年并入荔湾区。本文主要依据原芳村区地名资料来探讨芳村地名的地域文化特色。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记载当地的历史变迁;2.反映图腾崇拜与宗教命名内容;3.反映当地人的思想道德观念;4.表现水色花乡的地域特征。因此,芳村地名的命名意义,不仅反映了当地环境的变迁,还表现出当地人对这块土地的认识和理解,寄托了他们对这片土地的浓郁乡情,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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