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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统观点认为汉代王杖简册中记载的"逆不道"即"大逆不道"罪省称,但是汉代"逆不道"罪应是独立存在的罪名,并不同于"大逆不道"罪。从刑罚适用角度看,汉代"大逆不道"主犯受腰斩刑,同时亲族因连坐被判处死刑,不因身份不同而存在减刑的可能。而王杖简册中的侵犯王杖老人的罪犯以"逆不道"罪论处,主犯被处弃市刑,不连坐亲族。  相似文献   
2.
尊老养老在我国既是人们崇尚的传统美德,又曾是政府制定的法律制度。西汉时期,汉王朝颁布并实施了鸠杖制度,鸠杖赐予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这些老人可以享受各种特权。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我国出土了大批有关鸠杖与尊老法令的汉简,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实物与史料。  相似文献   
3.
汉代王杖制度若干问题考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郭浩 《史学集刊》2008,(3):94-99
王杖制度源于周代"齿杖制度",以鸠饰杖是由原始先民的鸟图腾崇拜演变而来.从周代的"献鸠养国老"到汉代的"助食养老", 鸠杖的权杖功能不断弱化,养老寓意逐渐形成.汉代王杖制度进一步使之法律化、制度化.尹湾汉简所记授杖人数应为东海郡当年度新授杖人数,而非东海郡授杖总人数.  相似文献   
4.
恤刑制度是指我国古代封建国家在诉讼中给予老、幼、残、鳏、寡、孤、独等社会弱势群体特殊保护的法律制度。恤刑的对象主要是70岁以上的老人、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恤刑制度体现了统治者的仁政思想,其内容主要包括定罪量刑、诉讼程序、刑罚执行等方面。我国已出土的《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书令》记载了汉律对于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和部分案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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