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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1945年是毛泽东80余年人生旅途中极不平凡的10年。这期间,他通过1935年1月的遵义会议由被王明“左”倾教条主义中央排挤得靠边站而进入中央领导核心,并在此后逐步获得了党的军事领导权。后来,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前后,战胜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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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原名陈绍禹,1904年阴历四月初九(阳历5月23日)出生在安徽省金寨县一个贫民家庭。金寨县成为鄂豫皖苏区后,王明的父亲、母亲、弟弟、妹妹都参加了革命,父亲在六安、霍山县当过干部,母亲做过妇女工作,大妹妹陈觉民当过商城县妇委秘书,小妹妹陈映民当过川陕省委妇女部副部长,经过长征到达陕北。弟弟陈绍炜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抗战时期到了延安。王明是全家人中最早参加革命的。他幼时聪明伶俐,读过七八年私塾,9岁开始写诗,深得老师赞赏。1919年入固始县志诚小学读书。在这里曾受过进步教师詹谷堂(后为共产党员)的影响。1920年夏,王明考入朱蕴山等人创办的安徽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简称三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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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惨烈的第五次反“围剿”中,虽然红军广大指战员英勇作战,人民群众大力支援。给敌人以重大杀伤。但是,由于王明“左”倾错误的军事指挥,使这次反“围剿”连连失利,败局终铸。1934年4、5月间,红军主力曾准备撤出中央苏区,可到了9月,中央才真正作出退出苏区的直接准备。1934年7月初,刘少奇临危受命,担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他审时度势,顾全大局,对长征的准备工作做出了杰出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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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60周年。6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从根本上破除了旧的包办强迫、男尊女卑、一夫多妻的婚姻家庭制度,树立了新的婚姻家庭观念。后来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颁布了几部婚姻法,从最初的反对封建包办、争取自主婚姻,到20世纪80年代开始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再到现在更加注重婚姻家庭关系的平等,和睦、文明。不可否认的是,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旋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那么它又是怎样产生的?在推行的过程中遭遇了怎样的阻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婚姻观又发生了一些什么变化?在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之前,我国的婚姻制度,婚姻状况又是怎样一种情况?本刊特选编了这组有关婚姻话题的文章,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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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许多人认为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和中共党内的王明以及《大公报》等新闻媒体是抗战“速胜论”的代表,这或许与历史事实有一定出入。实际上,蒋介石始终坚持持久抗战的战略,并非“速胜论”者。王明对抗战形势的困难和持久性估计得亦相当充分,同时也没有完全寄希望于国民党,因此将之视为“速胜论”的党内代表并不妥当。至于《大公报》,虽曾一度流露出某种急躁情绪,但只是一闪即逝,很快便重归冷静。就当时舆论界的主导倾向而言,“速胜论”并非主流。时过境迁后,它更是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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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生是一个投机分子,一个通过诬陷迫害他人来谋取个人权益的野心家。提起康生,人人都知道他是党内大奸,但对于其怎样一步步变得让人闻之色变,又怎样"功德圆满"成为"中国贝利亚"的却知之甚少。《解密档案:"中国的贝利亚"在延安》一文将康生政治生涯的一个关键阶段——延安时期——的所作所为进行了精心梳理,以揭露其进身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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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等行为,实行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等政策,保护了广大妇女的权益。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邓颖超对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诞生起了关键作用,起草和修订的大量工作是在她主持下由中央妇委承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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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中毒事件"通过王明的著述而在海内外广为传播,成为别有用心之人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所谓"证据",影响极为恶劣。其实,这一事件完全是王明对自身失败心有不甘的怨毒发泄,是彻头彻尾的泼污。《"王明中毒事件"真相》一文以多位亲历者的忆述和最新研究成果,戳穿了长期以来歪曲丑化中共党史的"第一谎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