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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三年(1853年)刑部侍郎帮办军务雷以缄奉办江南军务.为江北大营筹措镇压太平军的军饷.在扬州附近的仙女庙(今江都市江都镇)、邵伯等镇设厘金所,对上述镇的米市征收1%o的捐税,此乃厘金的开始。1%o货价银一两征收税额一厘,故名“厘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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