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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教育在我国博物馆发展中备受重视,不少展览和教育活动都秉持“以儿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但如何确保博物馆提供的项目是对“儿童友好”的,博物馆如何有效听取儿童意见并将其融入儿童服务尚待深入研究。基于新童年社会学及儿童参与阶梯理论,在充分尊重儿童权利及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团队在良渚博物院以儿童参与式研究方法为依据,开发与实施了常设展览评测工具,可为探索儿童参与式理念在我国博物馆的实践提供借鉴。实践表明,博物馆发展“儿童参与式”项目应充分尊重儿童权利和明确相关伦理准则,选择具有创意性且儿童友好的方式,鼓励儿童发声,重视儿童观点并积极接纳儿童意见,邀请儿童共同参与项目决策与实施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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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遗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已就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传承人权利保障相关问题进行地方法制实践。这些地方立法不仅保留了"非遗法"相关规定之精华,同时亦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创新。这些地方法制的做法不仅具有正当性,还具有诸多亮点和启示。为缓解非遗领域不同位阶法律适用冲突以及平衡、协调非遗传承人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非遗法"应就非遗传承人权利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规定,以最终实现非遗法律体系形式功能与实质功能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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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决定》公布前发生的一场争论前一阶段,当我知道今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对我党关于依法治国的理念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心中充满着期待。大家都知道,民主和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国实行的市场经济,从一个角度上来说,就是法治经济。党的全会能对宪法、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做出系统的说明,这是一件多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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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维新派思想家们构建提出了“公理”世界观,将西方“权利”概念成功移植于中国,赋予中国传统法文化现代内涵,并以此为根据,批判封建专制制度、追求政治(法律)现代化,为我们在探求传统走向现代的法文化范式提供了很好的启示,也促进了国人对现代法治精神的领悟和对法治建设路径的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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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家之女,靠近权柄,她们拥有离婚、再婚的主动权吗?或者,拥有不离婚、不再婚的权利吗?洛阳皇宫里,一位妇人席地而坐,与皇帝闲聊家常,只是,她看起来兴致并不高。皇帝看了看愁容满面的她,开了一个新话题:“姐姐与朕看看,如今满朝文武谁最优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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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克的人身权利观念主要是指自由臣民的人身权利受到普通法和《大宪章》以及议会法令的保护,包括国王在内的任何人不得侵犯等内容。柯克的人身权利观念根源于普通法和《大宪章》。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在位期间皆信奉君权神授思想,试图推行异于英国传统的专制统治。柯克秉持普通法和英国的法治传统,依据既有的议会法令对王权的膨胀进行了持续的抗争。最终,柯克起草并推动议会通过了《权利请愿书》,否定了国王侵犯臣民人身权利的合法性,为保障臣民的人身权利提供了法律基础。柯克的人身权利观念和《权利请愿书》成为推动英国宪政与现代法治社会形成的源头活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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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头等大事,考察各个时期的土地主张是认识近代中国各时期政权属性和立场的重要指征。对土地权利的探讨,则是研究土地问题的核心。“权”的力量伴生着“利益”,“权利”往往会被视为一体,因此在面对“平均地权”理论时,研究者们基本默认了地权与地利一体,讨论的空间通常建立在两个点上——国家对土地的态度和国家可行使权利的方针内涵,而没有对方针内容能否对应“平均地权”题目做出回应。事实上,“地权”和“地利”两个概念在“平均地权”理论中并不适合做一体化讨论,推行这一理论,无法通过“地利”的平均实现“地权”的平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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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迅速兴起深刻地改变了当今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极大促进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而网络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却还没有建立健全,网络环境鱼龙混杂,缺乏国家社会的有效监管,导致网络泄密、造谣、侵权等现象屡屡发生。大学生作为网络领域的主力军,在虚拟世界里具有高素质性,较高的活跃性和易受蒙蔽和蛊惑性等特点,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生活,为今后的网络立法提供相关有益的借鉴,选取大学生这一网络主力军作为研究的对象,通过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数据统计,准确分析网络权利意识凸显的问题和原因,从而深入考察网民的网络权利意识,保障网络权利行使的合法途径,同时规范网络维权的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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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民众争取自由的斗争从农奴制产生后就已经开始,经过黑死病及社会的发展等内外因素的影响,14世纪末15世纪初,英国的维兰就已不复存在。研究英国的自由民的主体权利有利于我们学习借鉴英国的土地政策和土地权利,有利于推进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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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权利”文本解读及其对西欧史研究的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首先对Subjective Rights一词文本起源、内涵、演变等作了较为系统地梳理。认为它是中世纪的有限的权利,作为人的主体的权利,也是中世纪西欧法律和法律结构向近代变化的重要标志:自然法向自然权利的转变,客观的法为重心向个体权利为重心的转变。为表述该概念中昭示的人的主体性及其在西欧中世纪法律政治建构中的重要性,故译为“主体权利”。主体权利起源于12世纪,从此西欧存在两种法系,即源于上帝的“神法”或人之本性的“自然法”与“人法”、“实定法”并立。两种法系存在距离,但前者总是作为后者的内在原则出现,并对后者的走向有着巨大的影响。主体权利观念是西方文明之魂,是现代权利和权利思想的母体。是解读西方历史与社会的重要切入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