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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前贤对P.2992v所做研究的基础上,重新校录整理了该卷抄存的三通书状,认为前两状内容均与发生于清泰元年的梁幸德事件有直接关系,第三状则与之间接有关,故三状是归义军政权于事后为调查梁幸德事件而集抄.作者就此探究了与三状有关的归义军政权的两次朝贡活动的具体情况及归义军朝贡史上的一些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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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197v《曹氏归义军时期甘州使人书状》考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校录了P.3197v《曹氏归义军时期甘州使人书状》,认为书状中的陈愿成都督入奏即应是传世史书中记载的清泰二年(935)回鹘都督陈福海受命朝贡后唐一事,从而推断书状作者文端等系为处理清泰元年年底归义军入贡使梁幸德被害事件而于清泰二年正月出使甘州,至一年多后作本状时才获得回鹘可汗不再残害沙州使者,并允许使者西回的承诺,文端等本欲西返,但十天后又因于阗使者事件再度陷入困境,只得派同来的汜某携带本书状先回去向时称“司空”的曹氏归义军第二任节度使曹元德汇报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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