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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婚姻转型在山西农村中有所体现,但农村婚姻行为中的大量陋俗成了婚姻转型的障碍,尤其是早婚、重财、买卖婚姻、冥婚等一系列陋俗成为当时山西农村婚姻的组成部分,而剔除这些陋俗就成了近代山西农村婚姻转型的重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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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项重要内容,而婚嫁是婚姻缔结的第一步。在中国古代王朝时期,婚嫁的时间节点虽然很少有明文规定,但在一些时期也出现了政府令和地方规定形式的婚嫁时间、年龄要求。在剑阁县发现两块明确规定了男女结婚年龄的石碑。文章以这两座石碑为例,对明代“禁早婚”制度进行了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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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彩礼:理解农村代内剥削现象的一种视角——性别视角下农村女性早婚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于各地农村出现大量高额彩礼婚姻现象,将其置于微观家庭代内关系之中进行考察,在分析彩礼功能从表达性向工具性异化的基础上,得出高额彩礼在农村家庭内部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代内剥削,这种剥削具体表现就是家长为了降低儿子打光棍的风险,强迫女儿早婚来准备儿子结婚所需要的高额婚礼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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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是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在近代的华北农村尤甚。尽管在近代中国社会大变迁的背景下,华北民间婚姻开始了由传统趋向近代化的蜕变,政府对婚龄也有了较明确的规定,但在广大华北农村社会,人们仍各行其俗,追求早婚。人们追求早婚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浓厚的封建思想意识、风俗习惯的惰性作用,以及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这些都推动了早婚现象在近代华北农村的普遍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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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宣帝时,王吉批评“世俗嫁娶太早”。中国古代婚姻史学者和妇女生活史学者对此多有关注。彭卫对这一现象的研究,以文献记载与汉简资料相结合,体现出应用二重证据法的先进思路。然而随着居延汉简研究的深入和新出资料的发表,有关认识可以充实和更新。简文“妻使女贵年十三0”提供的十三岁即为人妻的信息,证实了当时早婚民俗的历史真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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