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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赟 《安徽史学》2021,(1):143-150
清代保甲制度在盐务系统的推行,强化了对基层灶户的监控,重在源头上稽查和告发私盐.文章重点考察两淮盐场保甲制的产生与实施、内容与特点,以及与州县民户保甲的区别,揭示灶户保甲在清代的适应性生成和演化的问题.一方面,食盐国家"专卖"体制,决定了灶户保甲的"专制"主义特色,组织化的保甲制与火伏制,共同构成盐务系统的基层治安网络.另一方面,灶户保甲的废弛,折射了保甲制"集体性惩罚"的悖论,"厉而不严",实质是社会衰败在盐务系统的突出表现与反映.  相似文献   
2.
清末地方自治包括府厅州县和城镇乡地方自治两个层级,并建构了两个层级不同的官治与自治模式,即在城镇乡一级实行"以自治辅助官治",而府厅州县则实行"自治与官治合并"之制度。两种模式都借鉴了日本自治制度,但都有所不同。就清末城镇乡地方自治的运行来看,由于地方自治章程赋予官府监督自治之权,也由于自治团体为谋求地方利益,常常也会与官府对立,所以,官治与自治常常处于矛盾冲突之中。  相似文献   
3.
国民政府在30年代前期一改以往形式上群众参与的“自治”为“官治”,即政治强控,力图借保甲制度将国家权力延伸至基层农村。本文探讨了河南省在1932年到抗战爆发期间的建保甲活动,论述了河南省政府当局对沟通自身和农民政治联系的中介——保甲行政人员的调控措施及其后果。  相似文献   
4.
《后汉书》李贤注是流传至今的《后汉书》最古的注本,也是十分著名的史注之一。从内容上来看,除了文字的注音、释义、校勘以及一些相关史实的考补外,注中还包含着不少唐代的州县等地名信息。然而,通过资料的汇总与考证,这些州县名称并不完全准确,有些州县存在着沿用旧地名、文字讹误以及州县隶属关系混乱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佐贰官是相对正官而言,其意在于辅助。清代州县佐贰官主要包括州同、州判、县丞和主簿。自秦汉设官以来,在地方权力结构中刻意构建交错和制约的关系是统治者强化政府内部监督的重要途径。正佐之间相互监督机制的推行在历史上确实也曾发挥过相当的效能。明清以降,随着主官负责制的不断强化,  相似文献   
6.
明初设立的九溪、永定二卫,到了清初已经演变为征收屯赋、管理屯民的地方行政性管辖机构。雍正年间裁卫设县,结束了九溪、永定二卫的历史存在,并在调整土地与户口归属的基础上,最终完成了湘西北地区卫所军事管理体制向州县行政管理体制的转变。  相似文献   
7.
清末州县考绩制度的演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晓红 《清史研究》2005,84(3):13-24
1904年开始实行的考核州县事实,是清代考绩制度的重大变化。它是清廷试图通过体制内变革,解决吏治腐败的积弊,并为推行新政考察和选拔能员干吏,巩固权力基盘的措施。但督抚势力坐大,革故鼎新难以兼顾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分歧,而避重就轻的结果,只能使改革徒具形式,背离变政的初衷,同样危及甚至瓦解清朝的统治。州县考绩制的变革及实行,恰好显现了清廷进退两难的困境。  相似文献   
8.
清代州县衙门经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清代州县衙门经费的量化分析,发现州县衙门经制性经费与实际所需之间有很大的差距.清廷虽然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但终清之世,效果寥寥.因此,州县官为了保障政务活动的进行,不得不采取征收田赋附加、差徭、杂税盈余等手段加以补苴,结果使百姓的负担日益加重.  相似文献   
9.
清代州县佐贰、典史与巡检辖属之地问题,涉及到清代地方政权结构、最低一级政权、上层政权对基层社会统治等方面,是新近引起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广东为重点,通过考察州县佐贰、典史与巡检辖属之地的实况、依据、性质,否定了清代"皇权不止于县"的猜想,进一步梳理了县以下各种不同的行政编组和区划,为深入认识清代国家权力与基层社会固有权力在制度层面上的契合点,提供了有益的历史素材.  相似文献   
10.
长期以来 ,人们普遍认为辽朝在州县系统实行五道制 ,道统辖京府州县。直到近一二十年 ,方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本文指出五道制的始作俑者是今本《辽史》的编纂者。元代史官认定辽朝州县分隶五京道 ,一是受前代以五京为中心排列州县的编纂体例的误导 ,二是受《辽史》本纪有关记载的误导。实际上 ,辽朝实行府、节镇州—防、刺州—县三级行政制度 ,并踵唐五代惯例 ,以道指称节度使辖区 ,有时或指直隶朝廷、宫卫的防、刺州。辽朝效法宋朝的转运使路制 ,在州县地区相继建置了八个专司理财的路。这种理财路 ,迄今尚未引起足够的注意和重视。本文考证了八路的建置时间、职官设置及其职责。指出八路计司官的遴选 ,反映了辽朝选官用官制度的若干原则和特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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