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2.
北宋元丰改制前,由于三省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宰相机构,所以自唐以来行使封驳权的门下省给事中已经没有封驳的职权。宋太宗淳化时期为了加强对政令决策的审覆,设立知给事中事,赋予封驳"未便"制敕的权力。之后,太宗又将知给事中事的封驳权划隶掌管国家政令传达的机构———通进银台司,强化了封驳权行使的力度,使通进银台司成为独立于二府的国家正式机构,在中枢政务决策与政令颁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直至神宗元丰改制,作为整体的通进银台司方被罢废。 相似文献
3.
封还词头这一封驳方式发端于唐代,形成于北宋仁宗朝,主要由中书舍人职掌。北宋的封驳制度发展为以中书舍人封还词头为主、给事中封驳为辅的模式,是三省制转变为一省制过程中封驳制度的必然转变。中书舍人封还词头,对于修正人事决策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相较于单一的给事中封驳,无疑也是制度上的进步。但对于封还词头的作用仍不可高估,因为这一行政程序并不能从根本上左右决策。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