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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源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依法保护环境,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已成当务之急。环境犯罪可分两类,一类是污染环境类犯罪,一类是破坏资源类犯罪。我国虽然没有使用公害犯罪这一称谓,但污染型环境犯罪的内涵与之大体相当,本文所指的公害犯罪即污染型环境犯罪。论文就公害犯罪概念的界定、公害犯罪特点及立法建议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2.
城旦舂作为一种刑罚主要存在于秦汉时期,史书中关于城旦舂刑名的适用范围语焉不详.根据出土文献可以看出,秦汉时期城旦舂的刑名适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既有与国家政治紧密相连的犯罪行为被处以此项刑罚,也有普通的社会犯罪行为被处以此项刑罚.城旦舂的刑事法律逐步趋于严格化和细密化,表明封建时代的法律体制的框架已经形成.  相似文献   
3.
配隶是流刑的一个变种,但重于普通流刑,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普通流刑只居作一年,然后就可在当地附籍为民,而配隶则要长时间做苦役。配隶并不一定将犯人罚入军队,而是多将其发遣到边远的州郡服役,所以常被称为配州。配隶在唐代的出现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五刑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所致;其次是出于充实国防的目的。配隶刑对后世刑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4.
刑法目的是刑法的中心问题,它在整个刑法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刑法目的问题的观点并不统一。本文分析了三种主要观点,分别指出其问题和不合理性。同时,还通过对法律的根本目的和刑法特殊性的研究,得出“刑法的根本目的在于设立并施用关于个人与国家最底线和最基本的利益平衡体系”的结论。  相似文献   
5.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法制的发展同样留给后人较多深思。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我国的刑罚也经历较多的转变。本文将主要论述中国古代刑罚的演变,以给予现在启示与深思。  相似文献   
6.
汉代盐铁盆     
《成都文物》2000,(2):54-55
  相似文献   
7.
宋代刑法一个引人注目的特色,是从刑(附加刑)的广泛运用,从刑远重於主刑。关於这一问题,学术界尚未有专文论述。此前,笔者曾就宋代刑罚中易於混淆的编配法和折杖法主从刑关系以及主刑问题作了探讨。这里,再对宋代从刑试作考述。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关于新旧《刑法》对累犯构成时间的规定衔接上有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法律的稳定性及可预测性。通过对其中问题进行剖析,作出立法上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徐超 《沧桑》2014,(6):38-39
《晋书·刑法志》详细记述了东汉末年到两晋时期关于肉刑废复的争论,争论的结果是肉刑仍未恢复,但这场争论指出了当时刑罚制度存在的某些问题,对后世刑罚制度和法律理论的发展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0.
刺字     
佚名 《文史月刊》2014,(1):30-32
古代的刺字本来是一种刑罚,是由上古时期的墨刑演变而来的。所谓刺字,就是用刀、针等利器在犯人的脸颊或额头上刺刻文字,作为特殊的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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