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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6月,蒋介石提出实行“戡乱总动员”,以图.“全力铲除”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国统区人民运动。不久,蒋介石下达了“全国总动员令”,并迅速拟定和发布了一系列“戡乱”法令,如《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后方共产党处置办法》等等,又成立了“特别刑事法庭”,加紧镇压和迫害国统区的人民运动。9月,国民党国防部保密局的军统特务组织即在北平“破获”了一起中共地下电台案,即所谓的“共谍”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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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6年发动全面内战,向解放区疯狂进攻之后,1947年7月,国民党反动政府颁布了“戡乱总动员令”,1948年4月又成立“特等刑事法庭”,对蒋管区的共产党人、爱国学生和各界爱国人士进行镇压和迫害。中共上海地下学委根据中央“保存力量、以待时机”的指示,开辟了地下交通线,于1948年先后组织了2000多名已经暴露的党员和积极分子向苏北、皖西、浙东等解放区撤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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