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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六部延续了隋唐以来的分司架构,但与中原王朝不同,金朝以主事直接负责六部分司,并在分司下设诸科作为具体办事机构。除了常规的分司之外,金朝六部还有"六部所辖分司",向兼掌政务、事务的方向发展。金朝六部延续了唐朝的四等官和勾检制度,以六部郎官为各部判官,以主事为各部勾检官。金朝六部分司和郎官架构虽然继承唐宋制度,但并非照搬,而是依据统治实际,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地进行设置,表现出鲜明的实用性色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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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都分司官大都分司于唐后期,居住在洛阳风景最优美的东南一隅,因为这时皇帝不再东幸洛阳。分司官基本成了闲职,他们可以只从生活方便与个人爱好的角度选择住宅;分司官多是高官,有经济能力在城东南的风景区购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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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梳理相关文献资料,对宣城、扬州两地出土的4件元代官府机构公用瓷款识进行分析,考述其订烧对象,确认了“宪台公用”青花款卵白釉瓷订烧对象是肃政廉访司,“宪司公用”青花款卵白釉瓷订烧对象是肃政廉访司分司。由此可进一步推知,元代部分官府机构公用瓷存在以实际使用方上级机构简称作为落款方式的特殊现象。此外,从纹样及落款内容、位置、读法等多个方面对这4件公用瓷进行比较分析,可知元代部分职能相同的官府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用公用瓷有着各自的设计样稿,而落款有可能不属于设计样稿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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