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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档案显示,陕甘宁边区曾在1942—1943年较为经常地援用国民政府"六法全书",但在1943年下半年突然停止援用。究其原因,是当时正在开展的整风运动和审干运动。在运动中,边区司法系统发生重大的人员调整,不少具有法学专业素养的知识分子干部为工农干部所取代。在阶级斗争思维的主导下,援用六法全书的行为受到批判。此后,判决无法律依据的现象越来越多,调解也更为流行。边区停止援用六法全书,实为新中国成立前夕废除"伪法统"的前奏,对边区乃至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法制建设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2.
胡永恒 《近代史研究》2012,(1):63-78,160,161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档案显示,边区各级法院于1942年至1943年上半年较为经常地在民事审判中援用六法全书,之后则停止了援用。所援用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民法。援用的原因,主要是边区自身立法不足,民事审判缺乏法律依据,加上这一时期中共实行统一战线政策,营造了较为宽松的政治氛围。同时,一批具有专业法学知识和较高文化素质的干部走上司法岗位,为边区援用六法全书提供了技术支持。边区对六法全书的援用有一定的原则,但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在实践中,对六法全书的援用存在与当地社会脱节的问题,并存在与中共的阶级立场相悖之处。整风运动过后,六法全书在边区实际上被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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