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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文书是社会机构、组织或个人在社会实践中为从事或解决某些实际事务活动而制作的程式化的书面记载。"(徐国利:《徽州文书的理论研究与整理方法》,《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5年第4期)文书因事主的身份和内容不同,可分为公文书(官府或政府文书,如鱼鳞图册等)、私文  相似文献   
2.
《元典章》史料丰富,惟传世各本,脱讹颇多,句读为难。本文举二篇官文书为例以见一斑。第一篇历经群贤点校,具讹读作“郝陌、郝忠、郝奈儿召到张乞僧作舍居女”,均未对三人合召一夫之不合情理法置一辞,盖因不知原文实应更正作“郝阿郭告:郝奈儿召到张乞僧作舍居女”云云。第二篇官文书之内容前后矛盾,本文证明惟改“次男刘二”为“次男刘三”即可化解矛盾,疏通全文。再者,文中当事人“阿郭”者,或以为所指有两人,一为“胡阿郭”、一为“刘阿郭”,鄙人则以为文中六见之“阿郭”其人,先为胡家妇,后为刘二妻,更为刘三所收继,一人而再蘸三嫁者也。订正《典章》之错误,煞费周章,盖《典章》编者、钞者、梓者草率其事使然也。  相似文献   
3.
章林 《黑龙江史志》2012,(11):46-48
公文书是日本律令制国家有效的进行政务管理,维系其官僚体制运转的重要纽带。驿铃与内印作为日本律令制国家最高统治者权力的象征,是公文书能否顺利传达的重要凭证。在奈良时代,公文书作为以太政官为核心的各级官僚机构之间的统属和联系往来的媒介,确保和强化了日本律令制国家对社会的政治统治。进入平安时代以后,随着日本律令制国家的衰落,天皇增设了藏人、检非违使等令外官,这促使日本律令制国家公文书的运行机制在律令官僚制的衰弱中发生嬗变。  相似文献   
4.
开元十一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以后 ,唐代政治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种变化不仅体现在机构的变革上 ,还表现为政务裁决机制的变化和政务文书形态的转变。“敕后起请”是唐代中后期一种普遍应用的政务文书 ,具有固定的文书特性 ,体现的是政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的决策权力。许多重大政策的出台 ,包括两税法的实施 ,都通过“敕后起请”的形式。与“敕后起请”相关的还有“敕后商量状”。此类文书的应用 ,表明宰相决策权逐渐走向实务化 ,宰相职权日渐政务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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