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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本是死者家庭之事,然为人生四礼之特殊重大礼仪,为宗族和政府所关注。清朝继承历代传统制定丧礼,为官民治丧之准则,其要点是实行丧服制及禁止非礼葬法和仪式。因服制所系,民间宗族视督导族人遵行朝廷丧礼为职责,制作相应的规范,以辅助朝廷丧礼的实现,此外,努力帮助族人料理丧事、出资备棺安葬、设置义冢,试图解决族人丧中难事,同时反对丧事中的停丧不葬、做佛事、火葬、厚葬等习俗,然而收效甚微。盖因这类现象系历史传承,和现实中的浮华风俗共同形成巨大力量,宗族以及国家均无力扭转;穷人无力承担高昂的丧葬费用,不得不有非礼行为;佛道及少数民族多种文化影响于汉人丧葬行为,宗族所信奉的儒家丧礼不可能独尊。慎终追远的丧礼,是人类所特有的缅怀亲人形式,令人生有个好的终结,有益于家庭、社会的正常延续,发挥着积极的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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