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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光 《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08,(1):77-81
贵州各族人民,历来重视生态保护,从切身利益出发,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贵州民间生态遗产,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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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乡规民约是清代山西基层社会自治的重要民间法,其中,它的核心规则是"约"与"罚"。在对乡村村民规定了种种的"约定、规则"外,还在民约中明确了处罚的规则。而这种"罚"又有详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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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泸定县沈村地方发现明代万历年间《合约》。这是一份有关边茶贸易的民间《合约》,由沈边土官余景冬与当地众“耆宿”和商家代表以及“把式”(朝廷的地方武官)、“明镇官”(打箭炉地方长官)的管家等,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共同签订,距今近四百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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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晚期,政治腐败,社会危机四伏。赖以维持、稳定社会秩序的各类地方性乡规民约应运而生。为风雨飘摇中的封建王朝带来苟延残喘的一线生机。本文拟就考古发现的实物,并结合有关文献史料。试从一个侧面对明代末年泉州的社会状况及相应的乡治制度作一粗浅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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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村落民居建筑作为广大先民在漫长的时间和经验积累过程中创造出的历史文化遗产,从建筑空间、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再到建筑装饰,无不承载着各地区各民族大量珍贵的政治、经济、历史、人文、社会、习俗、生活、生产、科学、艺术等信息资源,是镌刻并见证各地区各民族社会状况、自然条件、风俗习惯、乡规民约、生产生活方式、文化传统的"活态"遗产[1],也是人类社会最基层的、动态的、立体的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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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乡规民约何以可能——兼论乡规民约治理的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民间法的乡规民约在传统中国乡村社会治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对乡规民约如何起作用即其权威来源和基础却鲜有研究。探究乡规民约的权威来源是理解和把握乡规民约在乡村社会地位的重要视角。本文以马克斯·韦伯的权威来源理论为分析框架,从熟人社会的礼治秩序、乡约组织的宣教引导、宗族制度的家法族规、乡村精英的教化授命等角度探究乡规民约的权威来源及治理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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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乡规民约是中国乡土社会曾经普遍存在的社会文化现象,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有些仍然延续到当下,并且具有维系秩序、凝聚人心、实现认同等多种社会功能。但当前随着城镇化建设的迅速发展,中国城乡人口差距不断缩小,乡土社会日益萎缩,基于乡土之上的乡规民约也在城镇化推进和现代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随着乡土环境的破坏,乡规民约是否仍然具有价值?有何价值?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怎样?乡规民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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