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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六部延续了隋唐以来的分司架构,但与中原王朝不同,金朝以主事直接负责六部分司,并在分司下设诸科作为具体办事机构。除了常规的分司之外,金朝六部还有"六部所辖分司",向兼掌政务、事务的方向发展。金朝六部延续了唐朝的四等官和勾检制度,以六部郎官为各部判官,以主事为各部勾检官。金朝六部分司和郎官架构虽然继承唐宋制度,但并非照搬,而是依据统治实际,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地进行设置,表现出鲜明的实用性色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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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汝珍(1870—1942)原名倬冠,字聘三,号隘园。广东清远人,清末民初书法家、文章家。22岁考入广雅书院。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乡试中举人。光绪三十年(1904),进士殿试以第一甲第二名钦点榜眼,诰授光禄大夫、南书房行走、翰林院编修。光绪三十二年(1906),被选派到日本东京法政大学读法律。回国后先后任刑部主事、京师法律学堂教授,奉命创定商律,并参与修订国家刑律,编修《德宗实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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