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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隋唐时期的祭祖之制,正处在中国古代社会祭祖制度的转折期。这一时期,随着墓祀的衰歇,祭祖之式一分为三:一是朝廷所设定的庙祭与家祭;二是兴起于民间的寒食扫墓;三是因佛教传入而引发的佛教式祭祖。在此后的发展中,庙祭与家祭汇合,演化为宗祠祭祖;寒食扫墓与佛教式祭祖继续流行。这一演化过程的总趋势就是祭祖的官方色彩不断减弱,民间色彩逐渐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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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于《董西厢》中张生过多的轻狂和庸俗表现,《王西厢》中已有所删减,但在这一角色身上仍有遗留,《西厢记》中的张生仍表现出贪色的市井无赖习气与文人的软弱无能。其原因主要可以从两方面概括:一是封建时代男权社会的价值判断的反映,一是新的历史文化境况下作家及观众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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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既是中古宗族势力发展的顶点,也是其由盛而衰的转折点。各王朝在巩固与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虽然必须借助于宗族与士族势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它们都与异己的宗族与士族势力进行着强力的较量,并开始清理宗族势力在乡村社会中的根基。就其宗族政策而言,魏晋以依托为主,南北朝以收拢为主;收拢之力度南不如北。至隋唐时期,旧式宗族逐渐消解,新式宗族开始登上历史舞台,隋唐王朝则从制度上完成了对宗族这一社会力量的有效分解与钳制。在隋唐宗族政策的冲击下,中古宗族的政治与军事功能逐渐消退,经济互助功能以及血缘凝聚力的效能与影响明显逊于前代,宗族威权发生蜕变,开始了向近古新型宗族的演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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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村落形态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落是与城邑相应的社会单位概念,源于龙山时代聚落分化中的普通聚落,自兹至汉,是一个连续发展的乡村基本聚居形态。汉代乡村组织的特点是里聚合一,是行政单元与自然聚落的一致;魏晋南北朝时代出现了里聚分离,作为自然聚落的“村”具有了一定的行政意义;至唐代,里正成为乡政的主持者,村正开始行使里正职掌,村落的行政与法律地位得到确认,乡里之制演化为乡村之制。这一演化实质上是行政单元与自然聚落的分合变化,并不具有城乡分离的内容,与“城邦帝国”、“领土帝国”之概念亦无干涉。不论作为自然聚落的村落在不同时代具有多少称谓,它一直是与城邑对应的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地缘组织与血缘组织的共同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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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图学社1983年版《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唐代江南东道一图,将沙县划在建州境内,似不妥。本图集编例称“府州县建置以公元741年(开元二十九年)为准”,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十九,“沙县,本宋置,属建安郡,隋开皇十六年废,武德四年又置,属建州,开元二十三年割属汀州”。又,韩偓《韩翰林集》卷二有诗《余寓汀州沙县……》本诗作于公元909年。可知自735年(开元二十三年)至909年,沙县均属汀州。那么,以公元741年为准的唐代江南东道一图则不应将沙县划在建州,而应归于汀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