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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史籍关于宣大总督驻地的记载含混不清,经详细考证,宣大总督在定设之初,总督驻扎朔州;嘉靖二十五年(1546)移驻阳和,此后阳和一直是宣大总督的固定驻地;从嘉靖三十四年(1555)开始,宣大总督在防秋之时即需移驻怀来,隆庆四年(1570)之后,宣大总督在防秋之时也无须移驻;至崇祯十年(1637),宣大总督在防秋之时又需移驻怀来,崇祯十二年(1639)之后,宣大总督在阳和、怀来两地移动。宣大总督驻地的变动,体现出该总督之职责在“防边”与“卫京”之间摇摆,这种职责不清对北边防务产生了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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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和议”使得明朝与蒙古右翼三万户之间达成了以通贡、互市为主要内容的“贡市”关系,之后“贡市”在风起云涌的局面下维持了60年,宣大总督作为“贡市”的主要负责人,于其中苦心经营、勉力支撑。它不仅协调了陕西三边地区对于明蒙“贡市”的拒绝态度,使得西北七镇在一定时期内协调一致,而且妥善应对了科道官、巡按御史等监察官员对于“贡市”的非议和责难,将“贡市”艰难地维持下去。对于北部边疆地区蒙古各部局势之变动,宣大总督亦通过笼络顺义王、三娘子等实力派,确保蒙古各部不致发生大的变动,从而影响与明朝的“贡市”关系。在明代北部边疆的整合上,宣大总督发挥的作用值得肯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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