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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佐领按其组成方式区分,可分为私属、公中两大类,其中私属又有勋旧、优异世管、世管、互管等诸名目。私属佐领有世袭性质,故承袭此类佐领者基本为原立佐领人之直系子孙。至康熙末年,旗人生齿日繁,具备承袭佐领资格者为承袭佐领,出现争讼现象,雍正朝此类争讼日益增多。乾隆元年谕令八旗奏报佐领根由,绘制佐领家谱,在此基础上,按原立佐领后裔之亲疏,确定承袭得分以拟正陪记名,终成《钦定拣放佐领则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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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皇太极时期的旗地政策赵令志努尔哈赤子天命六年(1621年)进人辽沈地区后,很快实行“计了授田”,将部分新占领的土地分配给八旗将士,以此来解决八旗官兵的生计,首创为八旗分配旗地之制,从此旗地便成了八旗将士的重要经济保障.其后世之继承者,在执行旗地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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