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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海牙和会通过的《关于战争开始的海牙公约》规定,国家间“非有预先明确的警告,即或用说明理由的宣战形式,或用以宣战为条件的最后通牒形式,彼此不应开始敌对行为。”1933年7月,伦敦侵略定义公约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凡首先“对他国宣战者”即为侵略行为。日本是上述条约的缔约国,理应遵守条约的规定。然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动用了上百万军队发动了长达八年之久的全面侵华战争,战火遍及大半个中国,但在外交上,日本一直未对中国正式宣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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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前苏联有关学者统计,在中国1924一1927年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时期,苏联政府大约向中国革命阵营派遣了130余名军事顾问。这些顾问在中国活动的情况,一般读者难以把握其全貌。现简要撮述如下。 1923年初,滇桂粤联军驱逐了陈炯明,孙中山重返广州,设立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府。这时,他表示希望苏联政府派遣军事专家和政治工作人员到广州担任顾问。同年夏,第一批苏联军事顾问到达中国。其成员是从苏联红军总参谋部学院(1925年改称伏龙芝学院)东方系学员中选拔出的波里亚克、格尔曼、捷列沙托夫、斯莫连采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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