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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东汉的户籍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东汉的户籍问题,以往的争论多集中在依附民、宾客等的户籍是否纳入国家管理的问题上,且意见不一;而对宗室、王侯、官吏的户籍问题又极少论述。本文通过对东汉不同阶层人物户籍的考察,得出如下结论:1 东汉时期的依附民,仍是国家控制下的编户齐民;2 东汉时期的宾客,身份是自由的,仍是国家的编户;3 东汉的奴婢是不入户籍的,奴婢一般作为主人的家赀登记在财产簿上,奴婢的地位在东汉有所提高;4 东汉宗室有特殊的户籍,主要是指宗室王侯五属内的亲属。五属外的刘氏宗族则著籍于当地,已经是国家的编户齐民了;5 东汉王侯的子孙,基本上著籍于封地;6 东汉官吏并没有特殊的户籍,而且官吏不管在何处做官,户籍基本上不变动,仍在原籍。  相似文献   
2.
一、《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斥丘懿侯唐厉"载:"元鼎二年,侯尊嗣,二年,坐酎金免。"(中华书局点校本)据此,唐尊元鼎四年失侯。而《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斥丘"侯载:"元鼎二年,侯尊元年。元鼎五年,侯尊坐酎金,国除。"又《汉书.武帝纪》载元鼎五年:"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则酎金免侯之事发生在元鼎五年,而非元鼎四年。《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中"二年,坐酎金免"的"二年"应为"三年"之误。王先谦《汉书补注》:"《史表》元鼎五年国除,‘二年’,当为‘四年’。"亦误。  相似文献   
3.
成都天府广场东御街出土的东汉蜀郡太守《李君碑》,蕴含了重要历史信息。《李君碑》开篇5句叙述了汉顺帝初期的历史:一是表明了汉顺帝继位的正统性、合法性、曲折性;二是指出了顺帝时聘贤人、崇经学、兴教化、美风俗等善政。《李君碑》中还记载了吴国李君的先祖情况,为李姓起源和李姓始祖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更早的史料。汉代尊尧,有"汉家尧后"之说,《李君碑》两次提到汉朝与尧的关系问题。"受尧余则"、"曹国是循",是说应遵循尧的治国之道,以尧的教化之道治理天下。《李君碑》相关文字说明尧在汉代政治文化中具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4.
袁延胜 《中原文物》2007,2(3):58-63
2004年在重庆市云阳县旧县坪遗址出土的《汉景云碑》,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该碑的前一部分揭示了西汉初年汉政府向巴蜀地区移民的重要史实,可以弥补正史记载的不足。  相似文献   
5.
三杨庄聚落遗址发现的庭院内的房屋建筑,符合汉代一般民户建筑的"一堂二内"的记载,也与汉代"五口之家"的家庭规模相适应;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规定"一宅"的面积是"大方卅步",约相当于今天1700多平方米。三杨庄聚落遗址中庭院面积近2000平方米,基本符合《二年律令·户律》中普通民户"一宅"的面积。这表明汉代关于住宅大小的规定,可能是一项长期实行的比较稳定的制度。汉代人所抨击的"田宅逾制"问题,是说"田"、"宅"都不能"逾制",其中"宅"的面积大小的规定必定是长期存在的;三杨庄庭院遗址,可能就是《二年律令·户律》中"民宅园户籍"中"宅园"的真实再现,"民宅园户籍"应是记载民户家庭人口情况、住宅及其附属物"园"情况的综合簿籍。  相似文献   
6.
传统观点认为,光武帝刘秀度田是一次失败的行动。但事实上,光武帝严厉打击度田不实的官员,平息了由此引起的叛乱,使度田取得了成功。与度田措施相一致,光武帝执行抑强政策以限制和打击豪强势力,其政权并非代表豪强地主利益的豪族政权。度田事件后,与此相关的户口调查与上计制度一直得到贯彻执行,因此,东汉时期的户口统计数据是真实可信的。  相似文献   
7.
袁延胜 《文博》2002,(5):42-44,76
秦国地处西陲,向来以畜牧业著称于世,畜牧业一直很发达。这和秦国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关:秦国地属雍州,《汉书·地理志》载雍州,“畜宜牛、马,谷宜黍、稷”。有关秦国牛的养殖问题,呼林贵先生已经撰文予以研究。①但呼先生的文章主要阐述的是秦国养牛业兴 盛的原因,而对秦国牛的用途方面提及的很少、很简略,使我们对秦国牛的用途难以形成全面印象。庆幸的是在出土的云梦秦简的简文中,有不少关于秦国牛的用途方面的内容。下面,笔者对此进行初步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8.
荆州松柏木牍所见西汉南郡的历史地理问题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新近公布的荆州松柏木牍,记载了武帝前期南郡所辖17个县、道、侯国的名称,这是除了《汉书.地理志》以外,有关南郡辖县的又一次明确记载。荆州松柏木牍具有重要的历史地理价值,它不但使我们对武帝前期南郡的政区有了清晰的认识,还使我们对《二年律令.秩律》中一些县、道的归属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而且也促进了我们对西汉时期南郡政区演变的了解。  相似文献   
9.
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案例看,西汉初年,汉政府确实依据高祖五年诏放免奴婢为庶民,承认汉朝建立前发生的身份变动;秦末汉初年间,由于战乱,流亡人口很多。西汉初年,政府一方面鼓励"不书名数"者著籍,一方面对亡逃者和隐匿户口者予以严厉打击;高祖九年(前198年)汉政府迁徙六国贵族到关中,并著籍关中,迁徙者的身份已经是"汉民",如果逃回原籍,就是"亡之诸侯",是违法行为;西汉时期,"道"所管辖下的"蛮夷"也是国家的编户齐民,国家对他们实行有效的管理。如果逃亡,照样受到法律的惩处。  相似文献   
10.
湖北荆州松柏汉墓出土的35号木牍中,记载有"南郡新傅簿"、"南郡免老簿"、"南郡罢癃簿",深化了我们对汉代徭役问题的认识.从松柏木牍三种簿籍来看,汉政府对于新傅籍的人员、因年老而免役的人员、残疾人员分类登记,反映了汉代统治者对于这些特殊人员徭役问题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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