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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和编纂完成以后,都会留下大量的别种文献。这类别种文献分为志书拾遗、补缺、纠谬之作,记载专门内容的著述,族谱,志书资料长编和志书衍生品5种类型,与志书既有关联也有区别。很多方志书目和方志论著,将此类别种文献列为志书,是不妥当的。对此类文献进行厘定和甄别,是文献学和方志研究中重要的一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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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同城,很多内容重叠,在修志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市志与区志的关系,曾引起方志编纂者和方志学者的探讨。同样,古代志书也存在府县同城的情况,明清时期的徽州府和歙县同城,其修志过程中是怎么处理的呢?本文以清道光《徽州府志》和道光《歙县志》为例进行探讨,以期对当代修志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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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堂、族谱、族田是近世家族制度的三项标志.明中叶,近世家族制度形成以后,宗族设立谱局修谱成为纂修族谱的主要形式,但也还存在个人撰写家谱的现象.设立谱局修谱为公修族谱,个人撰写家谱为私撰家谱.本文主要从规模、篇幅与流传形式,体例与内容,记载内容的真实性三个方面,对徽州私撰家谱与公修族谱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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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志》具备了一般方志的基本特征 ,是定型方志的代表作。《新安志》中阐述的“同民利”主张 ,提高了方志经世致用的价值。罗愿在编纂方法上提出的方志是著述之书的见解和志书编纂执笔者应该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主张 ,为后世方志学的建立开拓了道路。另外“扬善隐恶”的著述笔法 ,一直影响着后世方志的撰写 ,这在方志发展史上也是应该值得重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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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是中国封建帝制进入近代宪政的时期,帝制时期的志书体例,从内容到形式已经不再适应新时代。因此,对志书的内容和体例进行创新变革非常必要。民国时期,徽州六县都普遍开展了修志,成稿并出版的有歙县、婺源、黟县三县,未成稿或部分完成的有绩溪、休宁、祁门三县。民国时期徽州方志编纂的实践,充满了创新与守旧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已出版的志书,都是遵循旧志体例,而未完成编纂出版的志书却都充满了创新意识,这也证明循例容易,创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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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四个方面对黄山市地方志系统读志用志的情况进行了论述。一是发挥资料库的作用,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二是发挥咨询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发挥智囊团的作用,为黄山市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建言献策;四是发挥联络作用,为黄山市的招商引资做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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