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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东北八旗庄园“庄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代东北八旗庄园,既有清政府各部衙占有的盛京户部、礼部、工部和吉林、黑龙江等名符其实的官庄;又有更多为私人占有,名称却为内务府官庄(皇庄、皇产)、宗室王公官庄(王庄)、八旗官兵官庄、蒙古王公官庄等。各种八旗庄园(官庄)都设有庄头。庄头,在有清一代东北八旗庄园中,他们是总管,是实际的经营者。随着东北满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满族贵族政权的演变,他们既是清朝政府、皇室、八旗王公、官丁等的奴才;实际又是剥削、压迫、奴役庄丁(壮丁)、佃户的农奴主、地主、“土皇帝”。弄清清代东北八旗庄园庄头的由来、演变,和土地、庄主的关系及其作用,对研究清代东北土地制度变迁史、社会经济发展史是有重要意义的。  相似文献   
2.
清代东北官庄指盛京户部、礼部、工部官庄、吉林官庄、黑龙江官庄、三陵官庄等。 从满族的社会发展、清朝整个东北官庄的设置和发展过程来看:官庄的生产关系,清前期是封建农奴制,后期是封建租佃制。 但具体到东北各地区的官庄设置时间,官庄劳动力的来源、社会经济情况的差异,以致奉天、吉林、黑龙江官庄的生产关系演变不同。奉天是由农奴制到租佃制;吉林和黑龙江开始奴隶制,而后才发展到农奴制,再演变为租佃制。这种认定和当前对东北官庄研究者发表的文章,理解和认识上有区别,不妥和错误之处,请指正。  相似文献   
3.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其统治者与几千年来的其他封建王朝的皇帝一样,把一千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土地、山河,视为“家天下”。也就是“普天下之下,莫非王土”。清朝历代皇帝对东北三省的“贡江”、“贡山”、“官河”、“官泡”即“贡江山”“官河泡”的占有,掠夺其特产,以供坛庙祭祀之用和满足其奢侈豪华的享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一清朝东北的贡江山主要在吉林地区,而捕珠则远及黑龙江省。“贡江山”,是指自顺治初年,由清室内务府拨设于吉林打牲鸟拉总管衙门的“管界周围五百余里严禁山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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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京旗“苏拉”(满语、汉意闲散),即驻北京的八旗闲散人员。清代,由雍正三年(1725年)开始到光绪初年止,一百五十多年中,对京旗“苏拉”,断续地进行了移驻。对这一历史事实,前人和今人,认识歧异,说法不一。有的说:大批移驻是雍正三年,“由北京移闲散满人三千户”,到“阿什河(即阿勒楚喀,今黑龙江阿城)地区”。有的认为京旗“苏拉”移驻是“移屯”、“屯垦”,意即沿古制“屯田养兵”。有的讲是“开垦”、“移垦”,即开发土地,从事农耕。还有的讲是“京旗实边。”我觉得这些说法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6.
一 清代东北土地制度分官地、旗地、民地、蒙地四部分。旗地又分一般旗地和官庄,官庄因占有形态的不同又分:内务府官庄(皇庄)、宗室王公官庄(王庄)、八旗官员官庄、驻防八旗官庄以及各部衙属户、礼、工部官庄。因官庄的产品不一,又可区别为粮庄,粮庄还叫大粮庄(大粮是稗的俗称,粮庄主要贡纳物),除大粮庄外,还有粟、黑豆、家鸭、羊草等;园庄(蔬菜、园林、山场);盐庄;碱庄;棉花庄;靛庄;苇庄等。  相似文献   
7.
今人著发《清前期奉吉私有土地发展》一文,细心学习后,认为内容只写了奉、吉两地区民地私有土地的发展,未涉及奉、吉甚至黑龙江的旗地和蒙地的私有土地。据清代前期东北土地占有的实际情况,排除当时东北地区旗地、蒙地的私有土地,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故书此拙文阐述己见,不妥和错误之处,希作者和读者批评指正。 清代东北土地所有制形式区分为:官地、旗地,民地、蒙地等类。  相似文献   
8.
李金镛(1835—1890年)“字秋亭,江苏无锡万安乡李巷人也”①。生于清季内外多故,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制政权走向衰亡的时候。清廷为了挽救垂危的命运,所以疯狂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和北方的“捻军起义”等。更起用并依靠以曾国藩为首的湘军和以李鸿章为首的淮军汉人地主武装。这两支反动武装因得到清政府信赖,并与帝国主义侵略者相勾结,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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