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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年中国大陆的秦汉史研究由于简牍资料的陆续公布以及对传统文献研究的深入,继续保持了近几年来的发展势头,在许多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出版学术著作(包括论文集)30多部,发表论文660余篇。各种学术会议也十分活跃,比较重要的有:“中国秦汉史研究  相似文献   
2.
汉代的“去官”与“弃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汉代的“去官”与“弃官”王彦辉汉代的“去官”是法律许可的一种退免方式,“弃官”则是一种法外行为。“去官”不同于国家的强制罢免,也与正常的休吏制度有别;“弃官”作为一种政治行为,表现出明显的习惯法倾向,它出现于春秋战国官僚制度形成之后,是士人追求政治自...  相似文献   
3.
2008年秦汉史研究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学者从不同领域对秦汉史进行了多层次的探讨。据不完全统计,共发表论文约830余篇,出版或重印的学术著作(包括论文集)40余部。举办了“汉代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和“2008年秦汉史高层论坛”等学术会议。  相似文献   
4.
学术史这一概念迄今尚无一致的界定,自20世纪末叶以来是一个在学术界耳熟能详而又内涵并不确定的术语,尽管这并不妨碍人们根据各自的理解编写不同时间单元和不同学术领域的学术史。按章学诚在《校雠通义序》的说法,学术史研究的功能和特点就是辨章学术,考镜源  相似文献   
5.
论汉代的分户析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二年律令.户律》记载的“名田宅制”是西汉初年真实推行的土地制度,尽管实行之初就存在地域性差异,尤其到吕后二年修订时已经不能保证按制名有足额的田宅,但在大多数地区普通民户占有百亩左右的土地是完全可能的。大规模的名田宅结束后,不断“别为户者”的田宅需求仅靠政府的直接授田已经无法满足,作为民间的自我处理机制一般是采用“分户析产”的形式。汉代的农民家庭以核心家庭占支配地位,个体小家庭始终是当时家庭形态的主流,说明分户析产是农民处分家庭人口和财产的最基本形式。汉代的分户析产可以分为如下类型:家富子壮出分型、先令券书型、户后推财型、兄弟分财异居型以及妇女为户析产型。分户析产导致小农经济的经营规模不断萎缩,说明小农经济的脆弱性不仅体现在蒙受外力冲击时承受力极其有限,还在于其经营规模始终处于一个自我分割的过程之中。由于政府始终没有找到解决相对人口过剩的有效处理机制,而当时的生产方式又无法吸纳相对过剩的富余劳动力,使那些“贫无产业”的农民被迫寄食都市,或辗转流徙。  相似文献   
6.
乡官在东周秦汉社会是官系统中的最底层吏员,甚至不属于朝廷的正式命官,职卑禄薄或根本无禄。但乡官却是广大农村的最高长官,担负着直接治民的重大职责,在监督考核制度相对疏陋之时,行政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随意性。乡官又往往与聚族而居的宗族组织紧密粘合,无形中提高了他们的威望和权势.在乡里社会一言九鼎。因此,乡官的选任及其行政直接关系到地方的治乱和王朝的安危,对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汉书.景帝纪》所见"訾算"指的或许不是财产税,而是任官的资格限制。西汉时期的计赀与户等划分主要是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家赀是选任官吏的前提、迁豪的依据、摊派临时性徭役的标准以及国家推行救荒措施的政策线。计赀内容主要包括田宅、奴婢、马牛羊和其他财物。西汉存在临时性的财产税,包括武帝时针对商贾子钱等颁行的"算缗令"和对一般吏民推行的"以訾征赋",以及成帝时期的税民赀。财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正常税目以外的动产和不动产,总的趋势是课税范围不断扩大,王莽时期的"訾三十取一"是一种极端做法。东汉以后财产税的征收逐渐常态化,在"平赀"的基础上定额征税,但"平赀"的内容及税额不详。  相似文献   
8.
《二年律令·置后律》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二年律令》是吕后二年现行法律的摘抄,其中《置后律》中的一些法律概念和律文,许多 学者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但对有些问题或浅尝则止,或歧义互见尚待商榷。本文认为《二年律令》 的《置后律》并非惠帝初年新作,也是承袭秦律旧文而来;妇女在置后制度中可以被确定为“爵后”、“户 后”的合法继承人,但在实际代户的过程中只能继承家庭财产,不能继承爵位,证明古书古注中女子“不 沾爵”的说法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9.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秦汉史研究,追随着时代的步伐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无论是作为断代史的整体性研究,还是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领域的专题考察;无论是社会史的复兴,还是新的简牍资料的发掘与研究,都有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相对实证研究的繁荣,理论方法论研究方面则显得有些孱弱和苍白,人们有意无意地疏远了那些宏观性课题,弱化了学术探讨的思辨理性;而这些,则又反过来制约了实证研究的纵深化发展,有些问题的探讨显然已经形成难以突破的瓶颈。有鉴于此,本刊编辑部以三十年秦汉史研究的理论反思为题向学界征稿,以期唤起学界的理论兴趣,启发人们的宏观性思考,推动秦汉史研究步入一个新的繁荣期。本期先行发表几位学者的思考成果,并诚挚邀请更多的学人参与进来。是为盼!  相似文献   
10.
<正>徭、戍是中国帝制社会早期适龄男子的两种基本义务,其中的"戍"即兵役。"徭"、"戍"或"徭戍",是秦汉时期法律文献中的固有概念,总体上体现了国家无偿役使民力的两大种类,因此,在表述徭役和兵役的广义内涵时,使用"徭戍"这一概念或许更为稳妥。一、滨口重国的相关研究现代学者对秦汉时期徭戍制度的研究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日本汉学界起步相对较早,滨口重国是其中的重要代表。滨口氏自1931年在《东洋学报》等刊物连续发表了《践更と过更——如淳说の批判》《〈践更と过更——如淳说の批判〉补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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