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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制度,由于我国对不动产登记制定尚未进行深入的研究,致使国内立法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制度缺陷,时至今日,除《物权法》的规定外,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中,专门的不动产登记规则,主要有《土地登记规则》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法》等部门规章,我国当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如登记机关分散、登记效力偏低、登记法律依据不健全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先行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推行土地优先登记来完善我国不动产产籍资料,并辅以协调当前各登记部门构建统一的"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信息系统"来完成过渡期间的不动产物权公示问题,时机成熟时,制定《不动产登记法》,最终完成我国登记制度和登记体系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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