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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鸥 《神州》2020,(4):158-158
音乐可以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品质、陶冶情操。通过音乐的各种教学活动,可以让幼儿获得身体、情感、智力、个性品质、社会性得到和谐全面发展,例如在亲子打击乐教学活动中,通过“音乐内容的选材——教师的提问——幼儿表现——课后反思——课后评价——课后研讨”等一系列观察并实施有效策略,最终使幼儿对音乐作品能自主地欣赏、感受、理解、表现,在音乐活动中提高了幼儿对音乐的兴趣、能自我控制、协调并促进了同伴之间的合作、交往。但在亲子打击乐教学中,教师为了活动最后能得到活动的最佳效果,对亲子的表现求“成”心切,往往将教师自己的要求、愿望强加在亲子身上,注重强调技巧的训练,让整个活动效果符合自己的评价标准。这样的指导方式让幼儿失去了主动性、积极性,又何来兴趣、创造与合作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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