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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征是太平天国战后安徽田赋整理所实行的一种新的、异于常征的赋税征收机制。在歙县,抵征推行的动机是取代常征,由绅局和亩董在乡组织征收,消除常征中由书差勒索的积弊。具体到歙县北岸,在光绪五年(1879)的"胡六贵隐匿田粮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抵征在乡村的复杂实践中,亩董成为乡里税书与州县户房书吏的中间人,绅局(乡柜)才是基层田赋征收的关键场所。通过分析抵征从中央议行、州县落实到乡村适应的过程,尤其是抵征在乡村实践中的适应和变化,可以直接而具体地看到乡村社会关系的调整与重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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