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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对河南淅川徐家岭M11出土小口鼎及浴缶的有关资料作了详细介绍,并将其年代定在战国早期前段。进而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鼎铭"长贎之"及仆儿钟铭"余贎乘儿得吉金镈铝"的"贎"皆应读作"赖";"大尹"为官名,初见于出土楚文字资料,可补文献记载之阙;该墓的墓主应系男性,即小口鼎铭中的"■大尹嬴",而非过去所认为的M10的墓主薳子昃之妻蔿夫人■,小口鼎与浴缶分别系其二位夫人■与巠的器物。  相似文献   
2.
明清时期国家对于汉水下游的水利管理制度经历一个变迁的过程,与这一区域的水利问题的日益突出密切相关,垸田的发展以及带来的问题是主要的因素。钟祥至沙洋的汉江干堤极易溃决,并且关系到整个下游地区的安全,因此在人力组织、资金筹集、岁修维护上,国家的政策表现出明显的倾斜性,相对于沙洋以下的区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沙洋以下,天门、潜江、沔阳等州县所在区域主要以垸田为主,国家将这一区域的堤防修筑与维护主要交由地方来进行。垸堤岁修维护采取堤甲制的组织形式,由垸民完成,一方面没有固定的资金,另一方面在正常年景之下,垸民可以获得基本的物质生存,因此垸堤的维护面临相当的困难。  相似文献   
3.
江、黄是周代南土地区相邻的两个嬴姓诸侯国,古书亦常并称,如《左传》僖公二年:"秋,盟于贯,服江、黄也。"僖公五年:"楚斗谷于菟灭弦,弦子奔黄。于是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江在今河南省正阳县东南、息县西南一带(2),周襄王二十三年(前623)灭于楚。  相似文献   
4.
明清时期下河地区的基层水利系统的运作大体可分为明代前中期、明中后期、清代康乾时期、嘉庆直至清末四个阶段,相继表现为运行良好、严重毁坏、国家与地方共同重建、地方主导维护的历史过程。总体上,明代基层水利的维护由地方政府主导,清代康乾时期国家的控制较强,嘉庆以降地方政府与社会在基层水利系统的管理中又逐渐占据主导地位。道光后期运河干堤的修筑开始出现地方主导的端倪,咸丰十年运河管理机构正式裁撤,运河干堤的维护由省级政府主导,具体的维护事宜则由州县政府与绅董负责,运河干堤的维护正式地方化。洪泽湖水的排泄、国家黄运治理的方略与成效、国家的基层水利政策取向以及地方政府与社会的应对方式,是影响基层水利系统形态与运作的四个核心要素。  相似文献   
5.
该文结合相关历史文献的记载,通过对清代、民国时期关于襄河水利纷争的史料——《襄堤成案》、《大泽口成案》、《襄河水利案牍汇抄》的解读,理清明清时期汉水下游州县关于小泽口、大泽口水利纷争的全貌。分析纷争过程中地方社会的行为,以及督抚、府州县官员等不同层级官员行政的实质与角色,并分析相互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探讨水利环境变化之下地域集团行为的性质,以及其行为对水利环境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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