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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事件”的平反善后工作,自1986年2月3日县委收到省委《关于为“汉阳事件”彻底平反的通知》(即鄂文[1986]5号文件)后就展开了。县委成立了“汉阳事件”平反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吴冬青、县人大副主任李海清、副县长李育矩分别担任正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李海清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仁胜、李恭诚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平反善后日常工作。在全部工作结束,李恭诚回到县委政法委会后,县长郭伯荣还明确如有未尽事宜,交由李恭诚负责办理。而在此后,除收到过两件有关咨询函件外,再没有因“汉阳事件”的什么遗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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