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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77年,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在海淀八里庄发现并清理了明武清侯李伟夫妇墓葬。李伟是明万历皇帝生母李太后的父亲,即万历帝的外祖父。李伟,字子奇,原籍山西平阳府翼城县,生于明正德五年(1510),官至中军都督府同知,晋武清伯、武清侯,卒于万历十一年(1583)。妻子王氏,顺天府东安县人,生于正德八年(1513),卒于万历十五年(158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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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顺治元年(1644)至乾隆五年(1740),清政府规定造黄铜钱流通,其材质是铜锌合金,其中铜的含量或有变化,通常在50-70%之间(实际操作中常不相符合)。乾隆五年,清廷颁行“青钱”,其材质改为铜、锌、铅、锡四元合金。直至乾隆五十九(1794)年止,几乎整个乾隆朝都在铸行“青钱”。改铸“青钱”对清政府来说也是一件大事,其不仅仅意味着铸钱成分、铸钱技术等方面的变化,甚至引起清廷矿业政策的变化,如,铅、锡矿的大量开采;同时,也反映了清前期存在的货币问题,当时货币理论发展水平及政府处理经济问题的能力。但目前对清代货币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白银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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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都博物馆收藏的明代银锭中有八枚银锭值得关注。这八枚银锭均是1957年在北京右安门外明代墓葬内出土,墓主为成化年间贵戚万贵及其妻王氏。考古发掘报告记载:该墓棺内随葬有金、银、玉、瓷等器物,在棺内一端放置着银壶、银洗盘、银脸盆及银锭八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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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乾隆五年(1740)铸“青钱”政策效果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清朝铜钱和白银并用,政府规定一两白银兑换1000文铜钱.乾隆初年,市场上一两白银仅能兑换700~800文,政府认为钱价(以白银为标准的铜钱的价格)过高,并认为是私销所致.为了防止私销从而平减钱价,乾隆五年清政府实行铸造"青钱"[1]的政策.本文拟从钱价和私销问题等方面讨论铸青钱政策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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