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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地方志经过二千多年的发展、完善,形成了别具一格的体例。首届新方志在志书体例结构与编纂手法上,有所创新和发展。第二届修志应当继承上届志书的体例结构,章法体式,记述方法等。由于续志所要记述的主体内容和背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应在体例上,包括体裁、记述内容、层次结构和编纂手法等方面继续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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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不断地编纂地方志,是我国独有的延续两千多年的优良文化传统。自隋、唐确立史志官修制度以来,历代都把修志作为一种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对修志进行统一规范。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1957年,国务院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家12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纲要(草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改革开放以来,在“文革”期间因故中断的地方志编修工作重新启动。全国首轮省、市、县三级志书规划编纂六千余部,截至2005年,已出版五千余部。其中1994年,《从化县志》由广东省人民出版社出版。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文化基础事业,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一项系统工程,发挥了资政、存史、教化的重要作用。如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至2006年底止,《从化市志》(1979—2005)107个承修单位中,经主编验收的有48个.正在三审的有17个,二审的有22个,一审的有19个.未交初稿的只有1个。2007年,《从化市志》(1979—2005)将按计划送广州市志办验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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