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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分为两类,动产和不动产,不动产即指地产。土地的继承,是社会特殊财产的一种特殊分配形式,它随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并与私有制如影随形,相伴始终,对社会的发展起着特定的制约作用。以前,无论中外继承,我国史学界都少有专论。本文试图对中西继承制度发展的不同进程、各自动因及由此造成的社会差异,作比较研究,并兼论地产继承在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中所表现的滞力效应。论题所及,以中西封建时代为主要背景,且西方多以英国为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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