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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教案在清咸同年间大量的“还堂”“置产”案中颇具典型意义,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而又无人问津的课题。该案交涉从1861年迄1895年底,迁延近35年才结,其间,为反对天主教入城立堂设教,南阳绅民与外国传教士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情节复杂,波折迭起。最后,清政府同意官方出资由南阳靳岗天主教总堂筑圩修寨结案,从而为近代外国教会势力在内地割据自卫,建立“国中之国”的宗教殖民堡垒开了先例。本文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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