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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六年党军入闽后福建省债务一览说明一、编列债务之范围本省债务依二十三年度地方岁出概算案所列,均系十六年党军入闽以后欠款。关于十六年以前债务,如负欠福州中国银行四项借款计本息四百二十万元,即未列入。此次编列悉依上年度概算,审定范围仍视各债性质,分为四种①,以便清理。但间有一、二款,或系具有成案,或经省政府核准,应予一并列入。一、清理债务之办法兹开列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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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一月,五中全会开会时曾就四中全会以后之财政金融情形详晰报告。自五中全会开会后,财政部依照五中全会决议之第二期战时财政金融计划案及第二期战时二年行政计划案,以及其他有关各决议案综合研讨,拟定“第二期战时行政计划实施方案财政部分”,并附具分期进度表,以为二年间财政部主管重要事项之中心工作,指定主办机关负责人员,分别督饬遵照,依期推进。复严定分期考核办法,以期计日程功,并随时密派人员分赴各地切实考察。截至本年十月底止,除因事实上确有障碍者外,各项工作大多能依照进度表所定限期如期完成。其为进度表所未列而事关重要须克期举办者,亦经分别筹划办理,所有办理情形,业已分条列举,另案送请察核。至于特别重要事项未便公开列报者,以及数月来艰难应付之各种情形,谨再提出特别报告,分别胪举如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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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五届十二中全会财政部口头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44年5月20日至26日,国民党五届十二中全会期间,财政部向大会书面报告财政工作后,又作了重要财政的口头报告。报告中详细地记录了为筹集庞大财政支出而实行增税、借债及健全全国金融机构等六项措施及其经过情形。这份报告对研究抗战后期的国民党政府“战时财政”颇具史料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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