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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欧 《黑龙江史志》2013,(9):285-285
立法确定法定刑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法官量刑设定界限,从而来防止法官的恣意量刑。由于我国刑法设定的法定刑幅度比较宽泛,并且明文规定的法定刑根本起不到基础性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法定刑的幅度之内来另外确定量刑基准,使得法官可以借助量刑基准在法定刑幅度内来决定宣告刑的幅度。所以,量刑基准概念的明确和量刑基准的确立为法官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提供了非常有效的依据。关于量刑基准,国内外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在我国现阶段的刑法理论研究中,对于量刑基准的基本内容一系列问题一直存在着分歧,由此导致了对相同案件的不同判处。笔者在分析了我国量刑基准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存在的缺陷之后,对我国量刑基准提出了建议与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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