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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军需与财政目的而制定的缓分浮财与缓分土地及暂缓土地改革的政治策略,使1950年上半年进行的1949年农业税征收成为一个经济与政治合一的运动.借助征粮,尤其是“大户加征”,人民政府给予地主阶级沉重的打击.在50%以上的高税率压迫下,相当一批“大户”面临破产.川东行署严禁地主抽佃或出卖土地,他们要为以分配土地为中心的土地改革留下一个敌对的阶级和斗争的对象.因此,从实践的层面上看,征粮的本质是征粮,土改的目的之一也是征粮.这是因为,经过“大户加征”与“减租退押”之后,地主阶级已经无力承担高额的农业税,而分配土地就成为调整税基的最好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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