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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刑与儒家的公平正义——中国传统法律有关宽宥的限度
步德茂
张世明
朱玛珑
《清史研究》
2006,(4):51-58
清朝命案刑科题本的近代读者,不得不佩服清代县长调查和审判命案时所表现的勤勉和称职。因此,从县长的立场来看,审理每一件命案不仅要有效率,同时也必须兼顾人道的考量。本篇文章分析四件因为「护亲情切」而杀死人的案例,充分显示县长如何运用娴熟的技巧,把明确及不明确的案情片段结合起来,做出既符合清代法律规定也顾及当时道德标准的判决。官僚体制为求效率,在执行律法时似乎会和儒家的仁义道德产生矛盾。但作者认为,清代处理命案的法律制度,已足以解决该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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