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1篇
  免费   0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2篇
  2016年   1篇
  2012年   1篇
  2008年   1篇
  2006年   2篇
  2004年   2篇
  200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吴滔 《清史研究》2004,34(2):1-16
本文通过揭示赈灾这样的特殊事件及与“分厂”相关连的地方惯习的变化 ,勾勒出有清至民初嘉定、宝山“分厂”制度的确立和衍化过程 ,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厂董”职能的转化以及传统的乡镇管理模式与清末民初地方自治之间的关系 ,指出在清初救荒活动中划分的以市镇为核心的“厂”的管辖区 ,后来逐渐演变成事实上的地方行政区划。至清末民初 ,尽管“厂域”界限纷争不清 ,但该地的地方自治区域还是完全按照原来的“厂域”面积拟定的。  相似文献   
2.
吴滔 《历史研究》2012,(1):54-70,191,195
南翔自聚落形成之日起就与寺院之间纠葛不断,经过宋元明清四朝的不断"层累",其历史已被当地人前推至南朝萧梁时代,从而完成了从"因寺名镇"到"因寺成镇"的型塑。以上过程,直接因应于明中叶以降江南市场发育和市镇聚落拓展等关键历史阶段。作为南翔"三大古刹"之首的南翔寺,不仅参与并见证了南翔镇从兴起到日趋繁荣的历史过程,而且逐渐由单纯的宗教中心发展成为集宗教、商业和行政等职能于一体的重要场所。然而,寺庙并非市场发育的主导"驱动力",南翔镇的形成及成长,乃是空间、制度、商贸、文化等多条脉络交互作用下的产物。  相似文献   
3.
吴滔 《史学集刊》2022,(1):33-36
岁月如梭,转眼间,笔者在以湖南江永县为中心的南岭山地从事田野及研究工作已整整十年。无论是探讨瑶人在卫所和州县体制里"两相报纳",还是寻觅阳山杀手如何在地化的蛛丝马迹,均不得不面对一个难以绕开的话题,就是曾在该县西南境扶灵、古调、清溪、勾蓝等"熟瑶"村落实施并贯穿数百年的瑶长瑶目制。种种迹象表明,瑶长瑶目制既不同于广西、云贵等地广泛存在的土司制度,也与粤北地区排瑶组织有所差异。  相似文献   
4.
明初江南地区的市镇都要标明位于何“都”何“区”,目的是表明每个市镇像乡村一样都要履行纳粮当差的职责。自明中叶以降,以“市镇”为单位的区划观念逐渐流行,但更多的是借助巡检司等县级以下行政组织的管辖区界定其范围。清中叶以后,以市镇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地方行政运作,相应取得与一向凌驾其上的赋役佥派机构同样的地位,但直至清末民初乡镇自治期间,才逐渐产生出今天所理解的“镇管村”的机制。20世纪初江南地区围绕“市镇”标准问题所产生出的诸多争端,其实是各种基层区划在较长的历史过程中不断“累积”的结果。  相似文献   
5.
历史人类学与近代区域社会史研究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近年来,“历史人类学”这一名词开始频繁在国内报刊出现,既有学者大力倡导,亦有学者相当怀疑。①近代史学界对此亦有回应。桑兵《从眼光向下回到历史现场———社会学人类学对近代中国史学的影响》,从学术史的维度,系统地回顾了20世纪社会学和人类学在中国史学发展进程中的影响,其间对历史学引入人类学视野与方法有诸多分析与讨论②,张佩国则直接使用“历史人类学”一词,出版了他的专著《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③。那么,什么是历史人类学?历史人类学在中国史学界的出现对近代史研究可能意味着什么?回答这些问题,对于新世纪的中…  相似文献   
6.
吴滔 《清史研究》2001,(2):56-71
本文利用地方志和族谱等资料,对清代宜兴、荆溪地区的宗族赈济设施──义仓的发展概况作了一个案例分析,并着重探究了在义仓管理运营乃至社区赈济中所表达的血缘和地缘的关系。指出在清代江南社会中,宗族组织往往通过发挥其的功能性职责而不是固守系谱观念,以便在社区整合中真正达到控制地方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吴滔 《清史研究》2022,(4):1-18
清代的上纳布匹主要有三梭布、棉布、三线布、油墩布等名目,自乾隆朝始,额解布和添解布分类派解的体制逐渐成熟,并形成两种完全不同的定价机制。前者的定价长期保持稳定,即便有所上调亦由耗羡银两协贴,几乎不受市价波动的影响。后者在派办之初往往以时价为基础,但在严格的奏销制度下,任何上浮均要通过户部的严格审核,在一次次的驳减中价格弹性渐失。嘉道之际,随着户部对布匹的需索逐年增加,额解布和添解布渐呈通融办理之势,溢价现象亦愈发严重。各级官员在没有额外拨款的困境下,惟有将繁重的财政负担继续转嫁给布商和普通机户。  相似文献   
8.
吴滔 《近代史研究》2004,8(5):137-163
明清鼎革以降,一田两主制对江南地区城乡格局的重组起着非常显的作用。在一田两主制下,居城的地主士绅与农民之间只剩下土地租佃的关系,日常生活已没有较紧密的往来,主佃的居住空间可以不在同一地点。如何协调地主与农民之间的利益愈显重要,与此相关的应对策略和制度安排的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地主”为主体的地方精英的“在地性”,进而对清代江南的城乡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19世纪以后,随着抗租事件的不断增多,业主更愿意选择类似租栈的专门收租机构进行收租,由此导致城居地主和乡民之间本已动摇的联系变得更加松散,从而形成了主佃关系的新格局。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漕运的实际运作层面进行考察,发现明清有漕州县水次仓的设置及漕运运法的实施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兑运法和长运法主要针对江南地区而提出,也只有在江南得到了贯彻,基本实现了运军至州县水次交兑的运粮方式。相比之下,江西、湖广在各州县设有征收水次仓,又于省城等水次设仓集中兑军,大多是在县征收后由民运至指定水次交兑;山东漕粮于运河沿线几处水次设仓,运军至水次集中交兑;河南兑军水次地点虽然有变化,但其全部漕粮始终集中于一处设仓兑军。虽然中央政府在宣德、成化间实行的运法改革,意在减少民运在漕粮运解中的比重,但在江南之外的很多地区,仍然存在相当比例的民运,这表明明清漕运制度的推行具有很鲜明的区域差异性和复杂性。  相似文献   
10.
吴滔 《民俗研究》2008,(2):86-106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已经认识到,共同的信仰,不仅是促使农民形成社会共同性的重要契机,也是集团“归属意识”的外部表现,与此相关的众多优秀成果在华南研究的论著中得以充分体现。相对而言,有关江南区域社会的研究显得势单力薄,绝大多数学者所津津乐道的,仍不离以水利、徭役、商品生产等为纽带形成的“显而易见”的共同体。滨岛敦俊却坚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