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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方志编修以来,对地方民性的记述基本上是忽略的,如何记好民性反映出特定的意义价值,目前没有很多很好的样本。在笔者所见市县续修的志书中,唯江苏《高淳县志(1986—2005)》(以下简称《高淳县志》)对民性作了记载。《泰兴市志(1988-2005)》稿(以下简称《泰兴市志》稿),也曾在社会部类设二级标题,专门记述“民性”。但后来的评审称民性提法“生僻”、内容“敏感”、不少问题“难以说准确”,要求将其分解至“民风民俗”中记述,于是该志取消了原有的“民性”设置与记述。“民性”到底应不应该记、记什么、怎么记,引起笔者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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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于泰兴市档案馆的这组史料,反映了1947-1948年间国民党中统局泰兴县调查统计室组织临时行动队,开展情报、组训、学运、调查等工作以及有关人事安排、工作计划、会议建制等情况,对于研究中统在地方基层组织中的运作状况有一定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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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凡志书公开出版前,必履行评议审查程序,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以保障志书质量。实践证明,大多数志稿的评审取得预期成效。但也有志稿的评审,由于对评审的标准、要求认识和掌握不统一,评审队伍的组建不够完善,评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评审与编纂未能形成良性互动等原因,评审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一定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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