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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家寨遗址位于湖北麻城市,面积8300平方米。1991年,麻城市修建106国道将余家寨遗址西部边缘破坏,省、市、县文物部门对该遗址进行了全面调查勘探。遗址包含有新石器时代和西周两个时代的文化堆积。新石器时代标本中的主体是石家河文化,还兼有屈家岭文化、薛家岗文化及樊城堆文化等多种文化因素。在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上筑有一座面积约15000平方米的西周城堡,夯土城墙及护城河大部分保存完整。余家寨遗址为研究长江中下游原始文化之间的关系及南方商周文化与中原商周文化的关系提供了重要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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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麻城镇斗笠岗墓地发掘了七座南朝砖墓,均早期遭破坏,但墓葬形制仍较清晰,具有较强的地方特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此批墓葬的墓砖种类繁多,纹饰丰富。这批墓葬的发掘,丰富了该地区的文化面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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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鸡沟墓地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城西南约十余里的乌鸡沟一组,是一处汉代中小型墓地。2003年,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巫山县文物管理所对其中8座墓葬进行了清理,出土了一批东汉时期文物,为研究该地区的汉代墓葬提供了一批新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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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郡治之县,在同郡属县中秩级最高。由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载录的各郡辖县秩级,可探知西汉初年某些郡的治所: 陇西郡治所为上邽县;上郡治所为高奴县;北地郡治所为彭阳县。此外,西汉初年汉中、河东、河内三郡治所也可以凭借《秩律》得到进一步限定。《秩律》在西汉初年郡治研究上的价值需要得到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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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家湾墓地是湖北首次发现的有明确纪年的带壁龛元代砖室墓,可分为北、中、南三室,人字形尖顶结构较为罕见。墓室底部及壁龛内出土了陶瓶、陶罐、瓷豆、瓷碗、陶碟、铁剪刀等17件重要遗物,为研究元代葬俗和南方制瓷工艺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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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河遗址出土的东周时期遗迹有灰坑、陶窑和墓葬,遗物仅见陶器与石器,器类包括鼎、釜、罐、鬲、盂、豆等。这些遗存分三期,时代跨度从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内涵分为两组,一组以鼎、釜、罐为核心,代表着峡江地区一支传统的鼎釜文化;一组以鬲、盂、豆为核心,为楚文化。春秋早期以传统鼎釜文化为主,春秋中期以后,楚文化逐渐介入,春秋晚期以后,楚文化在这一地区已成为主导文化。这一过程为我们研究峡江地区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楚文化的扩展趋势,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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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介绍了在襄樊市长虹南路墓地发掘的13座墓葬,其中东汉墓2座、隋墓2座、唐墓9座。均为砖室墓,随葬器物有陶、硬陶、瓷、铜、铁、铅锡、金、银器等。它们的发掘丰富了本地区汉唐时期墓葬资料,尤其是M16画像石门的结构填补了东汉墓葬发掘的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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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隋贤书出师颂》墨迹本与传世《出师颂》的八种刻本进行排比梳理,归纳出三个系统:即“萧子云”系统、“索靖”系统、“隋人”系统。通过各本文字校勘比较和文献考证,证明“索靖”系统刻本的母本即史载北宋“宣和本”,“隋人”系统即史载南宋“绍兴本”,而此两本与北宋《兰亭续帖》所刻“萧子云本”,俱出自同一个更古的祖本。进而对辑入《出师颂》文字的《文选》一书的版本进行分析,论证“绍兴本”应是隋和初唐书家的临摹本,即《隋贤书出师颂》墨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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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隋代书法在中国书法史上承前启后的特殊状况,指出隋代北方铭刻的主要成就是逐渐摆脱了前朝篆隶书体而形成了楷书书体,南方的纸书在跃出章草畦径的过程中初步酝酿出草书的章法,楷书已成熟定法。“书”之所以能够有“法”并且成为一门高雅的艺术,是因为隋代完成了“普法阶段”,最好的例证就是智永和隋贤的存世之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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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东北地区基层社会的官制,长期具有"旗民分治"的特点。在各处八旗驻防地,尽管八旗制度长期存在,但在八旗制度内部,为应对旗人越旗居住、耕种,以及同一村屯内旗民杂处等若干新问题,各地方旗署将驻防地的村屯按照地域划分成若干界,拣选在旗当差的佐领、防御及世职云骑尉等,委为一界之界官,专办管界内的各项差务。清代东北各八旗驻防地的界官名称不同,设置时间不一,所司职责呈现一定的时空差异,但其旗界内基层承管官的角色不曾改变。界官所承办差务繁杂,主要是维护管界内的社会治安,承办界内旗民人等的涉农事务,督倡本界旗民的风俗教化等。东北地区的八旗界官,在咸丰至同治年间发展到鼎盛时期,自同治朝以降的同光宣三朝,因民治地方官的增设,练、防军及乡团练勇的募练,尤其是光绪末年至宣统年间四乡巡警的创办,八旗界官的职权被分割,因而迅速走向衰亡,但其作为清代东北八旗驻防地区基层行政官制演进中重要一环的地位无可替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