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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时期,异姓贵族主要指拓跋同宗九姓和勋臣八姓。在通婚关系上,拓跋和同宗九姓因有血缘关系,"百世不通婚";同宗九姓的通婚对象主要是少数族权贵和汉族大族。勋臣八姓成为宗室的主要通婚对象,但勋臣诸姓与宗室通婚也有亲疏之别。总的来看,与宗室通婚较频繁的勋姓,如穆氏、陆氏、于氏、尉氏等。而贺氏和刘氏等,由于其所出的贺兰部和独孤部曾有过与拓跋部争权的历史,故北魏建国后宗室与他们的联姻并不多见。除宗室外,异姓贵族通婚的对象以少数族居多,但汉族也不少。这说明,随着北魏政权汉化程度的加深,民族间的通婚范围更加广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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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词人元好问对苏词有多方面接受.他借鉴苏词语汇,化用苏词词韵、语典,在语言形式、抒情精神等方面借鉴、学习苏词,从而将自己所经历的宦海沉浮乃至国破家亡的痛苦形诸于词.元好问对苏词的接受,客观上反映了金元时期南北文化融合的大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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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内过继是明清以来徽州社会延续宗族世系的主流做法,虽然也存在异姓继承方式,但仅是少数家庭的选择。徽州宗族在遵循国家法的前提下,从继子的人选到如何上谱书写都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并载入族规家法以为定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族内过继行为。现存徽州过继文书具有丰富的内容,再现了族内过继的具体实态,而过继文书的订立,意味着过继得到了宗族的承认,继子获得了合法地位,宗族也试图通过文书把继子应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规定下来,以避免当事人日后产生纠纷,我们从中能够看到徽州宗族对乡村社会控制权的不断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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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莫友芝首次在《黔诗纪略》中关于明代黔诗发展史及其艺术成就的观点进行研究论析,认为明代黔诗为清代黔诗在中国诗歌史上取得辉煌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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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雯为清摄政王多尔衮捉刀致史可法之事,在清代朝野流传甚广,但迄今未能考实。本文博采明清史料及其同人文集之记载,又从李雯《蓼斋集》《蓼斋后集》入手,考察其代言写作之训练与降清之心态。综合内证与外证,确证《摄政王致史可法书》出自李雯之手。此文措辞简劲,理足神完,乃传世之名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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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北胡姓在魏孝文帝改革时,进入中原的族姓基本都改成汉姓,除了众所周知的若干大姓,其实还有不少中低等氏族,乌石兰氏改为石氏即是其中之一。历时数百年后,随着南下、汉化、改姓、改籍贯等,进入唐朝的石氏家族,已经汉化,但仍然保留了代北胡姓的影子或尾巴,甚至与汉晋中原石氏纠缠不清。通过对"唐故衡王府长史致仕石解府君墓志铭并序"的释读,同时辅以撰写者石洪的相关材料,可以得知,石解与从弟石洪,虽然有可能是分属风马牛不相及的汉胡族系,但起家走的都是科举之途,发达和辉煌也与文化素养有直接关系,两门石氏辗转各地,在石解和石洪前后几辈逐渐形成以河南洛阳为中心的居住和仕宦圈,反映了部分中等士族在唐后期向洛阳集中的趋势。其中,代北胡姓社会关系网的遗存仍然若隐若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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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堂、族谱、族田是近世家族制度的三项标志.明中叶,近世家族制度形成以后,宗族设立谱局修谱成为纂修族谱的主要形式,但也还存在个人撰写家谱的现象.设立谱局修谱为公修族谱,个人撰写家谱为私撰家谱.本文主要从规模、篇幅与流传形式,体例与内容,记载内容的真实性三个方面,对徽州私撰家谱与公修族谱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