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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朝历十七年,先后阁臣达五十余人,阁臣之间,党同伐异,互相倾轧,更换频繁。皇帝生性多疑,君臣间隔阂日深,致使内阁的辅弼功能大打折扣。明朝政治正是在这些情况下最终走向灭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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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臣是明代官僚群体中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在中枢权力链上处在原本属于宰相的环节,但制度并未赋予其相应的宰相的权责,其地位似相非相。官场处境被动、尴尬而微妙,进退之间受到祖制、皇帝、部臣、宦官及言路等的强力制约,始终无法达到或恢复前朝宰相的权力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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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是明史研究的焦点问题。嘉靖朝是明朝内阁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把握此时内阁的变化显得格外重要。阁权的发展是有很强的时序性和延续性的,故此要着重把握阁权畸变的原因是什么,在畸变之时与其他权力的关联及影响又是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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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老年教育长足发展,同时也面临各种困难。社会工作增权理论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了一种有益的理念和工作方法,有助于老年教育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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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刑院设立于宋太宗淳化二年,罢废于神宗元丰三年,专门负责天下上奏的疑难案件的复审工作,是北宋前期国家最高司法机构之一。审刑院的设立,对宰相的司法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双方对中央司法复审权的争夺十分激烈:在宋初,宰相拥有充分的司法复审权;太宗淳化二年审刑院设立后,宰相淡出司法复审领域,审刑院完全掌握了复审权;从仁宗中期开始,随着相权的整体攀升,宰相的司法权不断扩大,最终使审刑院由独立于宰相到沦为其附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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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9,(2):75-84
论文从立法与实践互动过程的视角对清末民初的华侨宪政参与问题进行了回溯和研究,并总结个中华侨宪政参与的思想和侨务工作的现实借鉴。在清末民初宪政侨务的推进中,华侨作为特殊贡献群体,在体现公民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宪政参与问题上逐渐由清末参议权推进到民初代议权阶段。自民初福建临时省议会率先赋予闽侨代议权至次年3月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华侨参议员选举结束,海外侨社掀起持续大半年的选举潮,在选举潮实践与立法"互动过程"的展开中,宪政侨务立法逐渐趋向于完善;个中探索亦为后世落实华侨代议权提供了多元方案选择的经验借鉴和教训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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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省制变革是近代中国省制变革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这一时期,大体经历了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省区分治与权势平衡、二次北伐完成后关于省财权人事权和军事权的央地博弈与武力纷争、中原大战后集权与分治的微妙平衡三个阶段的演变。南京政府正常的省权制度变革无法有序展开,在体制内却只能依靠军事和战争手段解决。这是最下策之下策,而且无法真正有效解决省权过大问题。直到全面抗战前夕,省制变革一直成为牵引中国时局演化与社会变动的中枢和焦点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