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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4月,国民党治下的江苏高等法院公开审理陈独秀等“危害民国案”,起诉书列举的罪名为“以危害民国为目的,集会组织团体,并以文字为叛国宣传。”无论陈独秀的无罪自辩,还是章士钊律师义务做的无罪辩护都很精彩,经当时《申报》、《大公报》、《国闻周报》等各大报刊的报道而轰动一时,他们提出的“政府不等于国家”,“反对国民党及其政府,并非反对国家”等观点尤其有力,让国民党当局很是难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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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16日,清晨6点,马克昌匆匆吃完了早餐,在国务院第一招待所乘车,经长安街一路向北,朝京郊昌平而去。两个小时后,他在五云山麓下车。眼前的建筑砖墙高耸、电网密布、铁门紧闭、气氛森严。墙内有10栋灰色的砖砌楼,窗户离地面两米多高,在人的视线以上。每道大门皆装有“监视孔”,门旁是荷枪实弹的武警。这里实行“认证不认人”的铁则,再大的官儿到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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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十八世纪中国基督教常常与"中国礼仪之争"相关联,而"中国礼仪之争"又一直与孔庙密切相关。在震惊中外的礼仪之争洪流中,中国基督徒积极参与了这场辩论,并努力为中国传统的敬孔祭祖礼仪的合法性积极辩护。本文将从中国基督徒的角度出发,展现其在礼仪之争中的活动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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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昌,1926年8月出生于河南西华县,1950年从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并留校,在武汉大学任教60余年,担任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等职。马克昌是新中国刑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获评湖北省首届"荆楚社科名家"。1980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邀请,参加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起诉书的讨论修改,随后受司法部的委派,担任"两案"被告人吴法宪的辩护律师;并曾担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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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南京大屠杀案的辩护——以控、辩双方质证为中心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东京审判中,日本战犯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长时间的辩护.他们对起诉方的出庭证人和宣誓证词进行了质证,但未能在整体上形成否定性印象.辩护方提出了自己的出庭证人和宣誓证词,但在起诉方律师的强力质证下暴露了谎言.松井石根进行了自我辩护,但经质证,无法推托其犯罪责任.最终,国际军事法庭判决南京大屠杀案成立,松井石根被绳之以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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