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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以近代中国政府先后颁布的国籍法为纵向坐标,通过对国籍法颁布前后中国政府处理华侨国籍问题的不同状况进行对照,分析了近代中国政府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经历的逐步法制化的过程。得出结论,国籍法颁布前,中国政府处理华侨国籍问题时无法可依、随机处理,在此类的外交交涉中处于被动地位;国籍法颁布后,中国政府依据成文的国籍法和相关的国际惯例来处理华侨的国籍问题,在此类交涉中占据了比较有利和主动的位置。  相似文献   
32.
33.
英国著名科技史专家、《中国科技史》的作行李约瑟博士曾说过:“古代的希腊乃至近代的英国,都没有留下与中国地方志相似的文献,要了解中国文化,就必须了解中国的地方志,”地方志在“存史、传世”的历史价值方面,在“资政、育人”的现实作用方面,具有其他信息载体无法替代的特点和优势,  相似文献   
34.
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防城港市地方志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并结合防城港市当前修志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部署,使修志工作依法化、规范化、质量化,努力开创防城港市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为北部湾开发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相似文献   
35.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到今天已一年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以此为标志,我国地方志工作迈进了新的纪元。以《条例》为纲,以二轮修志为契机,做好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是摆在  相似文献   
36.
地方志编纂要与时俱进,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要加强地方志法制化进程,用十六大精神将地方志事业推向前进。  相似文献   
37.
38.
导读语絮     
《河洛史志》2006,(2):1-1
2006年5月18日,是中国方志事业值得永志不忘的日子。这一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7号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正式纳入了法制化建设轨道。这是中国方志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对于全国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延绵不断,代代相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39.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2003年工作总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3年,指导小组办公室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指导小组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并结合第一轮修志工作基本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在全面启动的工作实际,以“从宏观上加强对方志工作的了解和把握,更好地发挥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全国修志工作在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服务五个方面的作用,”为工作思路,力求进一步推动地方志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40.
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保障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顺利发展;有利于修志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的解决;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为建立全国地情信息网络化和信息资源共享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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