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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十分重视人传统的民族,中华明也是人类历史上延续悠久的明。中国地方志作为人类化宝库中的珍贵献,对于这种延续性的形成和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而探讨中国地方志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不但有其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不可估量的社会意义。中国地方志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内容是非常广泛的,诸如修志管理体制方面,应该葆有持久的、科学的发展观,重视以人为本,强化行业的法制化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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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官修,由来已久。历代所修的省志和府、州、县志,一般都是朝廷颁发诏谕,制定条例,由当地的最高官吏承担领导。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先后两次颁布编修志书的全国性法规,厘定编修地方志的机构及编写要求。新中国成立后,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重视地方志编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此件为地方志立法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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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修地方志是中国的一项古老文化传统。其跨越2000多年的历史。内容从单一趋向综合,体例由不规范到规范。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后,把地方志工作推向新的历史时期,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但这并不意味着地方志工作可“高忱无忧”了。地方志工作必须伴随着时代发展的步伐做到与时俱进.才能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下面就地方志工作如何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浅谈几点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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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法制化是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保障。地方志工作法制化主要体现为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地方志法律与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地方志法律与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切实得到执行;违反地方志法律与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行为被依法纠正与处罚。地方志工作法制化目前存在与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地方志法律与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尚不健全;现有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尚未得到很好执行。进一步推进地方志工作法制化,首先要完善地方志立法,积极推动《地方志法》的制定和地方志工作地方立法;同时要将地方志工作法制化纳入依法行政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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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重庆)库区正处于民主化进程向纵深推进的特殊时期,民众的政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民意表达的欲望愈加强烈。但库区民意表达体系还存在制度表达渠道闲置、信访表达渠道分散、网络和体制外表达随意等实际问题,为了健全库区民意表达体系,本文通过广泛走访、调研,提出了通过创新载体平台、完善监督体系、有效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权限、创新体制机制等方式,来着力增强民意表达渠道的有效性、规范性、制度性,提高民意表达回应的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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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其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和科学性以及广泛的适用性,早已成为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中一道别样的“防线”。本文从社会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以关注弱势群体为基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试图为这一制度的法制化进程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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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云南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为例,提出现在我国国家公园的法制化建设中,存在缺乏统一的国家立法,多头管理机构设置混乱,在建设过程中对国家公园的破坏问题。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立法体系,加强对国家公园的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以保护为前提来发展建设,政企分开,开展特许经营来加强我国国家公园的法制化建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