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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没法是元代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是指没收犯者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甚至包括犯者的妻孥和奴婢以充公。籍没妻孥的处境相当悲惨,他们一部分成为官奴隶,到官营匠局劳作;一部分被转赐为私人奴隶,其中一些妇女则被官府指配为他人妻妾。籍没妻孥本是蒙古人的传统习俗,元代一直沿袭不辍。元文宗朝,由于燕铁木儿对上都派政敌采取大规模的籍没行动,社会上要求废止籍没妻孥的呼声十分高涨,统治者不得不做出政策修改,并于元顺帝朝基本废止此法。籍没妻孥法的行废,实质反映的是蒙汉两种不同文明在政治、文化、思想意识、道德观念等领域的一场冲突和较量,其结果是汉法对蒙古旧法斗争的一次局部性胜利。这一结果对明初法律的制定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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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名臣宋礼部侍郎陈桷,原名纬,又名文通,字千一,自号无相居士,殿试第三名探花,柘荣湄洋陈氏四世祖。陈桷处于南北宋交替时期,金人南侵,中原板荡;北宋二帝北虏,南宋立基未稳,秦桧一味奉行割地求和之策.正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沾巾”的内忧外患的战乱年代。陈桷历经徽宗、钦宗、高宗、孝宗帝四朝,是南北宋政坛上一位军政要员。他力主抗金.首察金人南侵之谋;多次上疏为民请命,致力向宋皇建言图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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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墓葬由来 陈元通夫妇墓葬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原禾山镇后坑村西、江头至五通的公路边.墓区范围内立有三方墓碑.碑文分别为“大唐赐进士出身陈公封茔”.“福唐令陈公茔”和“唐上柱国陈公茔”.据其中两方碑文的落款.该墓系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重修。长期以来,陈氏家族将该墓认定为“陈喜墓”和“陈喜衣冠冢”。查考清道光版《厦门志》等早期地方典籍.并无关于此墓的片言只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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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最近笔者对馆藏福建厦门水师提督陈汶环第九代世孙陈福龄撰修的《陈氏宗谱》(成书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即1906年)及《宦海浮波大事记》(成书于民国三年即1914年)一书进行了考证。在考证过程中发现该书不仅记述了其家族的族源、发展及迁徙黑龙江的缘由,更重要的是详细记述了陈汶环奉清政府调遣率福建厦门水师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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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至唐朝中叶,西江中游地域江南江北几乎同时出现两个权势显赫的陈氏家族,即江南罗定的陈集原家族,江北德庆的陈承亲家族。“江南陈”因有号称“岭南第一唐刻”的《龙龛道场铭并序》引起学者广泛注意而广为人知;“江北陈”虽然权势比“江南陈”更为显赫,却因缺乏史料而寂寂无闻。直到近年出土陈承亲墓志碑后,“江北陈”的神秘面纱才得以揭开。但墓志碑全文未见公开发表,故“江北陈”仍鲜为人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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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再生缘》是陈寅恪晚年转向明清文学研究后的力作。陈先生根据间接材料旁征博引,加以合理推测,考出《再生缘》作者陈端生的丈夫为范菼、因大赦归家,进而推断出陈端生的卒年,为陈端生和《再生缘》研究奠定基础。本文根据陈端生父系《陈氏宗谱》、母系《汪氏世谱》等新见史料,钩沉相关人物的碑传文字,考得陈端生父亲卒于端生身后、其母汪氏未曾随宦云南、陈汪两家直到乾隆末年仍保持密切来往、陈端生之夫是吴门范菼而非秀水范菼、陈端生去世的时间更可能在嘉庆二年等细节,有助于加深对《再生缘》和陈端生的了解与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