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21.
1999年8月,山西临猗县博物馆在维修临晋元代大堂工地中,发现了一通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碑刻,碑石为长方形,高71、长95、厚15厘米碑刻题名为《直指按晋训廉谨刑约言》:为楷书,从右向左,凡31行,401字,由时巡按山西监察御史李若星撰发,临晋县知县杨名显勒石。 相似文献
22.
清朝康熙皇帝可谓是历史上的一位具有卓越贡献的伟大人物。他凭借自己的聪明勤奋,加之大臣们的积极辅佐,逐渐形成了一套适合国家统治的独特思想体系,从而使得当时社会经济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社会文化也得到重新确立和发展。 相似文献
23.
酷刑是一种对人身体上和精神上造成极度痛苦的行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酷刑行为在国内一直都存在。本文意在挖掘酷刑,量中国的表现形式,结合我国国情,为中国走向“无酷刑”的法制社会提供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24.
在上世纪学者的笔下,制度史研究时常作为静态事物加以处理,每每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其实众所周知,制度是静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加以适时的调整,以适应变动不居的现实社会政治环境的需要。所以说制度与现实的操作并不一定是一致的,制度梳理清楚了,并不意味着将制度的实际运行阐述清楚,这在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中尤应注意。 相似文献
25.
清代乾嘉以后,地方政府为解决盗窃等犯罪“情重法轻”的困境,创设了锁带杆墩之法。以嘉庆朝四川总督上奏为开端,锁带杆墩逐渐摆脱了“非刑”身份,但也形成了一省一例、多有抵牾的参差局面。实践中,锁带杆墩形成了依照条例适用与权宜适用并行的局面,虽然施行之初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犯人脱逃与借机讹诈的问题。锁带杆墩同时包含了耻辱刑与自由刑双重属性,以及惩罚、限制再犯与改造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刑罚体系的执行方式,推动了以监禁为核心的刑罚模式的形成,预示了刑罚变迁的方向。 相似文献
26.
27.
28.
张家山汉简所反映的二十等爵制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奏谳书》中保存许多二十等爵制的资料 ,大多为传世文献所未载 ,较详细地反映爵位之等序划分与权益、拜赐与削夺、继承与转移及其与减免刑罚的关系等。二十等爵可划分为侯、卿、大夫、士四大等级 ,五大夫以下属编户民。承秦制 ,在治安事务中以斩、捕罪人的多少拜赐爵 ,生捕为上 ,失职夺爵。详细规定爵位的继承关系 :包括继承的爵级、继承人的顺序、继承的时间。有爵者享有法律特权 :凡加害于高爵的刑事责任人须加刑 ,有爵者可按一定的条件减、免、赎刑罚 ,但犯不孝等有违伦理的罪行及执法犯法、官吏监守自盗等不得以爵减免 相似文献
29.
30.
李雪涛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22,(3):7-15
现藏于祁县图书馆的清初山西平阳府推官毛逵所著《祥刑遗范》,是法律史学界迄今未曾关注利用过的法律文献孤本。《祥刑遗范》所录判牍均为毛逵在推官任内处理案件的真实纪录,较为详尽地反映了作者秉承先贤哀敬折狱的“祥刑”思想。随着康熙六年裁撤推官一职,使得该书成为研究清初推官司法职能及其价值定位的珍稀史料。该书既为了解清初山西地方社会经济、民情风俗、官场现状等提供了一个鲜活样本,又是探究清初地方司法体制及诉讼程序运行的原始文献。 相似文献